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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检察院14对“师徒”结对传帮带现场速写

2022-04-15 16:56: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青蓝相继,薪火相传”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5日讯 “一段青葱岁月,一路刻骨铭心,从检25年,让我感受良多。今天非常荣幸能作为导师,和大家共同成长……”4月7日,福清市检察院开展“德艺传承·扶育英才”资深检察官传帮带结对仪式,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小波语重心长的一番话,让在场的学员倍感温暖。

这是福清市检察院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检战略的新尝试、新探索。当天,郑小波作为导师,与学员余琦、跟班学员刘玮婧结对,向他们颁发了量身定制的《培养计划书》,并送上精心准备的书籍。

在该院,像这样结对的“师徒”还有13对。对于导师与学员来说,传帮带活动不仅是一个仪式,更是优秀检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

薪火相传

师徒结对传帮带

传帮带活动由院资深检察官担任职业导师,其他检察干警作为学员,采取“一对一”或“一对二”的形式,经双向选择结对。

“一对一”即一个导师带一个徒弟(检察官助理);“一对二”即一个导师带一个徒弟(检察官助理)和一个跟班学员。“跟班学员范围扩大到院司法行政人员、法警、聘用制书记员等。”据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林秋灵介绍,在结对传帮带中,该院开拓思路、积极探索,结合工作实际,为司法行政人员等提供更加多元的学习机会、展示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来自新疆奇台县的挂职干部樊银亮也积极报名,主动融入到结对活动中,成为该院副检察长高豪彦的跟班学员。“这是一次绝佳的学习机会,我非常珍惜,一定要学好理论、学深业务、学透理念,和福清检察大家庭的兄弟姐妹们共同成长。”樊银亮说。

结对传帮带期间,导师与学员双方通过“共学、共研、共办案”,在互教互学中取长补短、共同提升。每年年底,学员需进行年度汇报,总结“九个一”等完成情况。“同时,导师与学员通过出(列)席检委会会议、出庭公诉、公开听证等具体实践,引导学员强化履职担当,在司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践行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的‘三多’理念。”林秋灵介绍了活动的亮点特色。

当天,作为学员代表的余琦上台发言,道出了在场学员的心声:“法谚有云:‘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可见,法律是逻辑和经验的结合。”余琦说,各位导师都是深耕司法工作多年的前辈,拥有渊博的法律知识,积累了丰富的司法经验,这些都值得年轻干警学习和借鉴,“我们将虚心学习、请教,遇到问题多思考、多行动、多总结,真心诚意接受导师们的指导与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