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法院“绿色生态司法践行月”工作纪实
基地引领:打造生态司法保护“德化样本” 3月11日,德化法院干警联合该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到德化县生态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开展“3·12植树节”活动,同行的还有几名特殊的“志愿者”——4名自愿报名参加植树活动的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当天共成功栽种桂花树等树苗58株,为德化瓷都增添一抹“绿”的同时,也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被告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2021年12月16日,德化法院与该县林业局共同举行德化县生态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揭牌仪式。该生态司法保护教育基地位于德化县浔中镇后所村,集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旨在健全以生态补偿为核心、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与注重生态环境修复相结合的“生态司法+林业协同”工作模式。 自基地成立以来,德化法院持续推进补植复绿异地修复工作模式,深挖“责任人修复+法院引导+政府监管+第三方机构服务”的生态综合治理模式,已成功引导生态刑事案件被告人以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的方式在基地完成异地补植复绿6批630株树苗,真正让“毁一片”变成“绿一片”。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惠普的民生福祉。我们必将坚持生态司法惠民利民为民原则,念好‘守护经’、种好‘生态树’、做好‘水文章’,倾心守护瓷都大地每一座青山、每一条绿水、每一片蓝天。”德化法院院长黄小康表示。 (颜鸣宙 徐晓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