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有序 监管严格 保护有力
保护有力—— 坚持打击教育“双促进” “生态司法并非简单的办案,而更要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预防犯罪。”陈艳表示,为了坚持打击和教育“双促进”,永安市检察院采取庭审观摩、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公开送达等形式深入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宣传生态法治理念。 “我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下次不会了,还要跟村里的老人家说不要随便去山上砍木头。”被不起诉人刘某说道。与往常不同,这场不起诉公开宣告会在案发地举行。 原来,刘某为了使用木头,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他人所有的林木25株,立木蓄积3.416立方米。案发后刘某自动投案、赔偿被害单位损失、缴纳生态公益补偿金,且自愿认罪认罚,综合全案事实,永安市检察院遂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以上跟大家分享的是行政公益诉讼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例,如果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公益诉讼的线索,也可以直接向我们举报。”在宣告会结束的同时,一场普法活动也随即展开。 为了进一步提升群众保护生态的法治意识,永安市检察院通过讲解多发易发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警醒群众的同时动员大家相互宣传。今年2月,该院以凤冠山昔日荒山变身如今生态园为主线,组织干警前往永安市生态修复示范基地,通过实地设置法治宣传展板、生态课堂,开展现场生态保护警示教育,强化群众生态保护法治观念,并同步开展“生态检察官围桌夜话”“生态检察进农家、进庭院”等活动,营造“全民生态”良好氛围。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永安市检察院还将生态保护与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相结合,在办理涉企生态环境案件中,联合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行政部门适时提出完善企业内部管控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风险防控的专业意见,以针对性法律服务筑牢企业守法合规经营、绿色健康发展的底线,进一步打造生态法律服务“升级版”。 用“检察蓝”助力“生态美”,在永安市山青水秀、空气清新的背后,凝聚着永安市检察院监督护航生态文明的智慧和力量。下一步,永安市检察院将坚持生态优先,坚持法治思维,准确把握检察监督、行政执法与社会参与的最佳结合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用法治护航绿水青山。 (本报记者 吴静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