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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

2022-05-07 09:34: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泉州市检察机关全力构建未成年人多元救助体系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7日讯 面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更高要求,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检察工作中怎样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时间是奋斗者的注脚,见证着奋斗的足迹,也记录着新时代泉州检察人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坚定步伐。

近年来,泉州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能动履职,在切实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构建多元、灵活、快捷、全面的救助机制,切实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帮扶工作,努力向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释放司法保护“温暖”。2018年以来,泉州市检察机关共为169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48.26万元,为未成年人被害人提供医疗、心理救助523人次。

主动伸手 传递温暖

强化未成年人社会帮扶覆盖面,为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链接“兜底性”社会资源,泉州市检察机关一直在探索的路上,逐渐形成从“申请人被动求助”到“检察机关主动救助”的模式。

未满周岁的小程被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母亲丢到河里,虽经路人及时搭救送医,但仍因溺水重伤,需要高额医疗费用,其母因此被安溪县检察院起诉依法强制医疗,而其父为了小程的医治不能继续打工,家庭已达返贫返困边缘。安溪县检察院检察官根据实际情况,将有关小程伤情鉴定、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在为其申请司法救助的同时,同步报送县慈善总会,发放慈善救助金1万元,予以救急、救困。

今年3月,安溪县检察院会同县慈善总会设立救助基金专户,落实120万专项慈善救助基金,联合制定《刑事涉案家庭困境儿童救助专项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如发现需要救助的情形,可以提出慈善帮扶申请,由安溪县检察院审核确认并报县慈善总会,按照救急救困、因人制宜、流程简化、审批快捷的原则落实慈善帮扶,对刑事涉案家庭中的困境儿童给予应急性、辅助性的慈善救助,有效弥补司法救助资金“拨付慢”的问题,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融合助力乡村振兴。目前,安溪县检察院已对2名刑事涉案困境儿童发放1.8万救助金,切实做到救助金报批快、审核快、发放快。

针对传统司法救助在申请程序、发放效率、普惠性方面难以满足未成年人特殊救助需求的情况,在晋江市委政法委牵头下,晋江市检察院首创“未检+慈善”救助机制,借助晋江成熟的慈善平台,筹集启动资金2000万,推动成立“晋江市未成年人慈善基金”,用于快速、高效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渡过难关,目前已救助8人共计31.2万元。

特殊保护 及时救助

如何为符合资助条件的孩子发放资助款,用于解决孩子迫在眉睫的就医、生存、受教育等困难,支撑孩子度过眼前的难关,让孩子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泉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关注身处困境的涉诉未成年人,主动作为向小额爱心资助项目申请资助款。

小学三年级学生小红在独自回家的乡村小道上被犯罪嫌疑人张某实施性侵。而小红的家庭本就一贫如洗,是村里的低保户,被侵害后小红的情绪一直不稳定,这对于原本风雨飘摇的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惠安县检察院检察官了解案情后,及时启动小额司法救助程序,七日内实现从受理到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此外,还积极向民政部门沟通,由民政部门向小红发放临时救助金3千元。 

“没想到钱这么快就到了,真的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小红的家人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原来,惠安县检察院制定《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规定》及《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刑事被害人小额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特别规定刑事被害人小额救助, 对救助金额较低的申请,简化审批程序,快速救助,7日内确保资金到位,实现司法救助高效、便捷。

晋江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多数被害人司法救助申请时间长、发放跨度久,且因户籍原因无法获得本地其他社会救助,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害后生活陷入紧急困境。对该类情况晋江市检察院联合市民政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非晋江籍未成年被害人临时救助合作协议》,对受侵害地在晋江市,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均不在晋江市的未成年被害人纳入民政急难型临时救助的范畴,通过5个工作日快速审批发放临时救助金的方式,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帮助其及时恢复健康、正常的生活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