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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离不掉的婚”

2022-05-10 17:23: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三折:

打官司也离不成婚

2020年8月18日,丘女士依法向人民法院以民政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确实存在冒用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形,依法判决撤销结婚登记。当事人收到判决后非常高兴,这个案件终于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付礼礼表示,没想到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后,民政部门提起上诉。原因是丘女士2006年5月17日领取结婚证,到2020年8月18日提起行政诉讼,已超过10年。根据自2000年3月10日起施行、至2018年2月8日废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受理”的规定,丘女士的诉讼已经远远超过法定的5年最长起诉期限。所以二审、再审均被依法驳回申请。

几场官司打下来,丘女士的离婚诉求依然没有任何进展。一边要长期奔走在离婚官司的司法程序上,一边还要照顾家庭工作生活,丘女士已是心力交瘁。

四折:

“离不掉的婚”迎来转机

“再审申请被驳回之后,丘女士已经走完法定的诉讼程序,面临着没有办法通过任何诉讼途径来解决的困境。”付礼礼表示。

天无绝人之路,身心俱疲的丘女士依然想要为自己“糊涂的婚姻”划上句号。她到长汀县人民检察院求助,申请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促使行政争议得到一个实质性的化解。

长汀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丘逢铿和同事受理后,及时与丘女士以及代理律师付礼礼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案情。同时与行政机关民政部门联系,到当事人所在村以及当地司法所了解情况。

正当检察官为此案件调查取证、奔走沟通时,一个好消息让丘女士困难重重的离婚之路迎来了转机。

2021年11月18日,为妥善有效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引发的各类纠纷,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婚姻登记条例》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制定了《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

2022年1月24日,根据该意见精神,长汀检察院向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按照两高两部的有关文件指导意见,撤销丘女士与罗某玖的冒名顶替的婚姻,这让丘女士重新看到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