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法院营造“不敢侵权”“不能侵权”“不愿侵权”的环境
“四维度”普法—— 助力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营商环境 平潭多家KTV因侵害作品放映权被多次告到平潭法院,多家KTV负责人很不理解,为什么被告了一次又一次?于是对于法院的工作不积极配合,也不愿意进行调解。 如何让当事人杜绝侵权行为再次发生,法官不就案办案而是检索了全省类案审判后,结合音集协的使用费标准、与周边地区KTV签订的使用费标准,并考虑疫情期间KTV经营的开包数等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法官召集多家KTV经营者,进行以案说理,多名KTV负责人恍然大悟,认可需向音集协作品交纳使用费,从不理解到理解,从不愿意配合到积极配合调解。 “有些侵权案件中,经营者往往不是‘知法犯法’,而是法律知识不足而出现侵权情况,加大法律知识普及力度,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才能实现知识产权的保护。”平潭法院法官陈霞介绍。 为了在全社会形成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平潭法院立足“四维度”,通过“线上+线下”双线媒体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授课讲座、“案函书报册”司法智慧载体、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平潭实验区有多家从事软件开发、植物新品种研发保护的台企,针对辖区内企业涉及专利、实用新型、植物新品种等方面的司法需求,平潭法院主动向省法院汇报,省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陈敏带领资深法官深入基层为企业指导并答疑解惑,将法治服务送上门,切实保护科技创新成果。针对辖区内频发的知识产权侵权类型,该院多次邀请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群众等观摩知识产权庭审,让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人心,共同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社会氛围,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平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兴介绍,平潭法院将聚焦实验区开放开发大局,营造“不敢侵权”的法治环境,筑牢“不能侵权”的制度体系,维护“不愿侵权”的市场秩序,为平潭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陈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