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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海”好有你!

2022-05-12 15:32: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泉州市泉港区检察院联合峰尾镇共同开展海洋保护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2日讯 微波荡漾,波光粼粼。在繁忙的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海上田园”上,十多艘渔船在海面上来回穿梭采收花蛤苗,100多名渔民在船上忙着装袋、搬运、转移花蛤苗。

近日,泉港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洪藜莹带队实地走访峰尾镇滨海党群服务中心、渔港码头,深入海面渔民作业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用“检察蓝”守护“海洋蓝”,扛起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担当。

吹响海洋生态保护“集结号”

为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泉港开花结果,助力海洋经济发展,保护辖区内海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进一步发挥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泉港区检察院主动与属地峰尾镇进行沟通交流,就海洋生态环境工作中的工作重点及难点问题交换意见建议。

“与海共生,向海而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到所在乡镇、环保、农水、规划等多个部门,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担当起职责使命。”洪藜莹表示,泉港区检察院重点突出督促、协调、牵头作用,综合运用公开听证、磋商、圆桌会议等形式,推动海洋生态修复、强化海洋领域法律监督,达到共同保护海洋环境的目的。

构筑海洋环境保护“巡查网”

峰尾镇海域面积51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3公里。峰尾国家一级渔港建成投产后,极大带动渔港、城镇、产业的联动发展。峰尾镇开展“净岸”专项行动后,海上养殖设施得到升级改造,全镇水产品养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有效改变镇区海洋生态环境,获得良好的生态、经济效益,形成了更加美丽清洁的“海上田园”。

“我们充分发挥民兵迷彩小分队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坚持在海岸线、渔区开展宣传及政策解读,提升群众自觉保护海洋意识。” 峰尾镇党委书记庄向阳介绍道, “此次泉港区检察院还安排了8名干警加入到峰尾镇、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等单位组建成‘守护蔚蓝’海洋环境观察小分队,更好地指导并协助我们开展海洋生态保护工作;通过共同巡查发力,有效形成立体式的海洋生态保护网,打击防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守护蔚蓝”海洋环境观察小分队成立以来,重点针对沿海餐饮污水排放、海滩垃圾堆放填埋、海上养殖污染、海岸线功能性被破坏等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进行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