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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人民法院司法“组合拳”打造营商“暖环境”

2022-05-13 11:09: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善意执行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法官,我司已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4月16日公司有一个16.8亿元的项目要参加招投标,可以尽快帮我们解除失信和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措施吗?”4月8日,被执行人福建某建筑工程公司通过“执行互动沟通平台”留言法官,表示强制执行措施严重影响其招投标,希望法院能尽快解除。

福建某建筑工程公司因承建石狮某楼盘向晋江某建材公司购买混凝土,工程竣工后尚欠货款183万余元未支付。因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晋江某建材公司向石狮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欠款。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书,但福建某建筑工程公司却没有在期限内支付欠款,晋江某建材公司遂向石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时间紧急,收到留言后,当天执行法官便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确认和解情况。经了解,双方当事人已初步达成和解协议,拟定于4月15日履行部分款项。考虑到招投标期限将至,为了防止出现意外事件,法官提出一揽子解决案件的办法,希望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全部案款。最终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于4月12日线上签订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案款。次日,石狮法院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案件解决了,福建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心也安了。

司法服务营商环境,不仅要把眼光放在优质的企业上,也要兼顾陷入困境的企业。石狮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差异化采取执行措施,让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解困松绑再出发。对暂时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的被执行企业,灵活采取查封措施,慎用信用惩戒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注入活力。

2021年以来,该院执结民企申请执行案件438件、挽回经济损失1.16亿元,灵活采取执行和解、暂缓执行、活封活扣等善意执行方式,促成执行和解351件、履行金额5.94亿元,出台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等善意执行实施细则,联动民营征信机构建立“司法+征信”评分机制,对被执行人信用修复117次。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吴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