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为“问题家庭”播下法治种子
汇集力量: 多元推进“依法带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生效施行,明确规定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父母要承担对孩子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日前,在长乐区郑和小区,社工正向家长们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 类似的场景也出现在长乐区妇联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课以及各中小学学校家长会上。 在长乐区检察院的大力倡导推动下,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力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该院不断扩大家庭教育的普及面,召集家庭教育指导师志愿者,聘请资深教育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向区政协提出“建立长乐区家庭教育指导站服务全长乐区家庭”的议案,得到区政协支持。 在2022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和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长乐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文明办等单位举办“家庭教育论坛”启动仪式暨“弘扬优秀家风家训”主题讲座,为长乐区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玉芳检察官,我想报名做志愿者!”许多曾受到家庭教育困扰的家长,在跟随郑玉芳一起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并受益后,都积极向郑玉芳报名担任志愿者。他们想帮助有相同困惑的家长和被不当教育方式伤害的孩子,还原家庭应有的温馨模样。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艳妮 陈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