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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执法变革进行时:做好“后半篇文章” 让文明之风更有温度

2022-07-26 10:14: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清单管理

绘制执法为民新蓝图

出租车司机急着交换班,未及时更换岗位服务证。针对这一情况,在厦门交通运输领域“首违不罚”正式实施之前,司机将被罚300元。但如今,因是初犯、情节轻微又没有造成实际后果,司机将被免于处罚。

出租车司机邱师傅说,“这个太好了,被罚一次相当于打了两天‘白工’,下次一定不会再犯。”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2021年底,厦门市27个行政执法部门已经落实出台了“不予处罚”清单,明确了600多项免于处罚的具体情形。今年,厦门市的包容审慎执监管执法再次升级,推行“四张清单”,在‘不予处罚’的基础上,增加了‘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措施’三项内容。

目前,29个行政执法部门出台清单,共明确750多项“不予处罚”情形;20个部门制定公布了400多项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清单。

在湖心垂钓,闲适写意,殊不知已经违反法律。去年10月15日,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出首份《警示告知书》,邱某违反《厦门经济特区湖区保护办法》,在非垂钓区垂钓。本要被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处罚,但因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及时改正被免于处罚。

厦门市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刘平说,为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和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去年10月、11月,厦门市执法局相继出台并实施《厦门城市管理程序规定》《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的意见》,明确执法流程,细化当场整改、限期整改、立案查处后可以被免于处罚的具体情形和办理规范。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是本执法“蓝宝书”,“引导我们如何在严格规范的基础上,落实柔性执法理念”。

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是有标准的宽容,是一视同仁的审慎。为推进标准化执法,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环境,今年来,厦门市各部门还进一步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理念,全面动态修改自由裁量权基准。

“这有助于打破‘自由裁量权’背后‘人情执法’的可能,用严密的制度将权力关在笼子里。”厦门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法制科科长余汀金告诉记者,日前,该支队在《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基础上,颁布了“三项清单”,进一步推动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合法合理。

记者查询到,目前相关执法部门动态修改的裁量权基准也通过政府部门网站、新闻资讯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标准化执法、阳光下执法进一步强化了执法者和群众的良性互动,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助推法治文明理念在全社会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