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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豸“绿警” 融警于景

2022-11-03 15:35: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连城县公安局冠豸山景区派出所积极探索绿色警务新模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3日讯 北夷南豸,丹霞双绝。其中的“豸”便是指冠豸山,旧称莲峰山,因其主峰形似古代獬豸冠而得名,寓含刚正廉明之意。连城县冠豸山景区面积123平方公里,是国家4A级风景区、国家地质公园。

2017年9月22日,龙岩市首家景区派出所——连城县公安局冠豸山景区派出所正式挂牌成立。

近年来,连城县公安局冠豸山景区派出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融入绿色发展大局,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打造极具特色的“冠豸文化”品牌,弘扬“清廉正洁,为民护民,服务发展,刚柔并济”的“莲花”精神,创新构建绿色警务新模式,从联勤联动保障景区治安、多措并举守护绿水青山、打造景区最优质软环境三方面,为景区绿色生态平安与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筑牢“平安墙”

联勤联动保安全

冠豸山常年吸引着大量的外地游客前来观光,而确保冠豸山的环境和谐、景区治安稳定便是冠豸山景区派出所的主要任务之一。

针对此类情况,该所积极与景区管理科、执法大队、水上救援队等相关单位联勤联动,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力量,加大景区的治安防控力度。根据景区巡防特点和实际情况,该所建成两个巡防队,对景区景点、公共场所实行24小时巡逻防范。同时,冠豸山景区派出所与景区开展联动机制定期与不定期巡查,及时开展打击非法捕野生动物专项整治活动,筑牢生态安全防护网。

今年3月12日上午7时许,刘某、陈某、孔某3人在未办理采集证的情况下,合谋到连城县冠豸山风景区采挖铁皮石斛和“石仙桃”自用或出售。后陈某又临时起意,自行采挖了野生兰花,欲带回其家中种植。当日下午5时,刘某、陈某、孔某3人把其非法采挖的铁皮石斛、“石仙桃”及野生兰花装车,准备离开现场,被连城县公安局冠豸山风景区执法大队当场查获。

经司法鉴定,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孔某3人共同采挖的野生植物为铁皮石斛共41株,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广东石豆兰(土名“石仙桃”)计重4.88公斤,属于一般保护植物;陈某自行采挖的野生兰花为多花兰共5株,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随后,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孔某3人于8月13日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连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8月23日被依法逮捕。

绘就“生态图”

守护绿水青山间

走进冠豸山映入眼帘的便是山水绵延、阡陌纵横的美景,山间青绿还带着丹霞地貌独有的红,是难得的自然景观。如何持续守护好这美景的生态环境,便成为了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问题。

针对此类问题,冠豸山景区派出所与蓝天救援队、森林防火队联合联防,还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有效消除景区内各类安全隐患。针对石门湖、九龙湖景区面积大、水域广、游客多的特点,该所确立2名民警为“湖泊警长”,全面管理好湖泊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组建景区森林扑火小分队2支,开展生态安全宣传,自该所成立以来,景区实现火警零发生。

同时,该所与景区管理科联合推进全域环境整治,主要旅游线路沿线民居风貌集中整治,路边、水边、山边、村边开展净化、绿化、美化行动;推进文明旅游,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和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全力守护景区生态建设。

今年以来,景区派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排查安全隐患32处,并将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劝阻野游100余人次,阻止野钓20余人次;向游客及群众开展安全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单300余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