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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司法局创新工作模式打造大调解格局

2016-06-29 10:52: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哪里有纠纷 调解就延伸到哪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9日讯  人民调解,不仅是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的“平衡器”,更是经济蓬勃发展的“助推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独有的优势和作用。然而,如何在新形势下开拓工作新局面,构建大调解格局?长泰县司法局用创新各项工作模式交出了一份优异答卷。

一张网:全领域全覆盖

今年3月19日下午1时左右,林某兴在某矿产公司购买方料时,被该公司装载车撞伤后不治身亡。林某兴家属纠集亲朋邻里四、五十人到矿区摆设灵堂,并要求矿主供他们的吃住费用。

事故发生后,长泰县吴田村一组的调解信息员第一时间告知陈巷司法所,该所立即派司法干警与调解信息员赶到事发现场,摸清纠纷情况。随后,司法干警和调解信息员立即对双方进行纠纷调解。经过连续8天的日夜奋战,3月27日,矿产公司自愿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58万元,双方当场签订书面调解协议。

此次矛盾纠纷能够第一时间排查调解,得益于长泰司法局建立完善的“县——乡镇(场、区)——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纵向调解网络,让信息得以顺畅传达。而这,仅是长泰大调解格局的一部分。该局还依托调解员队伍、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驻所与个人调解室等四大类调解组织,构筑起全领域覆盖调解网络。

“哪里需要调解,调解网络即延伸到哪里。”该局副局长林雅玲告诉记者,截至2016年初,长泰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09个,在全市率先建立商会调委会,实现人民调解无缝对接。

当然,要构建一张全覆盖的调解网络,规范的机制建设和信息管理排查必不可少。2014年起,长泰县法院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对全县人民调解员实行岗前培训。同时,该院还实行排查常态化,全方位开展排查摸底,做到早排查、早预报、早调处,实现矛盾纠纷“零存放”;做好案件信息采集录入,数据录入完整性与真实性达100%。

建队伍:多样性助完善

一支调解队伍是否具备专业性、多样性关系到调解工作的完成度。而对长泰司法局而言,建立并完善调解员队伍、调解员组织、行业专业调委会等调解队伍,是该局构建大调解格局的重要一环。

今年4月16日,江西男子方某在长泰县枋洋镇连某的板材厂上班时,不慎被铁夹子伤到左手。经手术治疗后,方某与连某就赔偿问题发生争议。林墩调委会介入后,发现连某支付能力有限,导致调解态度较为消极。而方某则不够信任当地调解员,致使多次调解未果。为尽快化解矛盾防止激化,林墩调委会利用“外来人员调解队”,请来方某的老乡调解员陈丰协助调解。果然,经过老乡陈丰的说服,方某态度有所松动。今年4月27日,双方终于达成和解。“符合当地实际的调解队伍,能让调解更加顺利,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可见一斑。”林雅玲如是说。

长泰县司法局按照“专业化+社会化”模式,通过配备专职调解员,打造覆盖全县的调解员队伍。同时,完善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建设,形成纵向调解互动网络,并加大民间调解组织培育力度,先后创建“巾帼调解队”“外来人员调解队”“夕阳红调解队”“法治宣传教育示范户调解队”等特色调解队伍,实现了“一乡镇一特色”。

此外,该局还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先后在全县建成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3家,覆盖医患纠纷、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消费者权利保护、劳动人事仲裁、县城管理、国土资源、住房建设、婚姻登记等领域。2015年以来,共累计调解矛盾纠纷97件,成功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