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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侧记

2016-08-16 09:54: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检察建议有不一般的力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6日讯 “针对抗诉效率低、适用范围窄等现状,使用检察建议,能大幅缩短办案周期,促进司法公正。”近日,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检察长吴建伟一语道出检察建议的“力量”。

采纳率为100%,改判率为90%。这是涵江区检察院近3年来向法院发出的再审检察建议被采纳的情况,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均在全市名列前茅。近年来,涵江区检察院立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夯实办案基础,不断开拓创新,服务发展大局。

与法官讨论案件细节

检察建议的“发出者”

“我才不会替他还钱,我们根本就不是夫妻!”日前,面对法院的判决,官某英难以接受。原来,在官某华与朱某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官某英的“丈夫”官某华向朱某文借了2万元。后来,朱某文迟迟不见官某华还钱,便把官某华及其“妻子”官某英起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担债务,法院最终判决官某华“夫妇”应该共同承担债务。

但经检察官们调查核实,原审法院认定“官某华、官某英系夫妻关系”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事实上官某英与官某华未进行婚姻登记,且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不能按事实婚姻处理。”承办检察官介绍说。为此,该院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法院采纳该建议并改判。

据悉,近3年来,涵江区检察院共向法院发出10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0%,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均在全市名列前茅。

执行监督的“规范者”

“行政处罚决定书里要求该公司‘清除河道内填占的石块、渣土、建筑垃圾恢复原状’,但却没有明确该有限公司填占的河道位置、方位以及面积等细节……”不久前,涵江区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关于“涵江区一行政执法单位对某公司违法占用河道申请强制执行”一案中,存在具体处罚内容不清问题。

于是,该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明确处罚的具体内容和细节,使得河道原貌的恢复的处罚书具有可行性。后来这一案例成功入选最高检十大行政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在办理执行监督案件时,我们严格按照办案规则依法进行审查,严把案件证据关,坚持每案必查,重点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土地、车辆等情况,从而发出‘有理有据’执行检察建议。”涵江区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说道。

据了解,近3年来,涵江区检察院向区国土局等发出检察建议共5件,督促其按照法定程序收回国有土地68.4亩,成功追缴人民币总额达939.95万余元。该院通过依法依规查处怠于行使的行政违法行为,有效督促行政机关提高服务效能和严格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