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精准监督”发力“精准扶贫”

2017-06-28 08:27: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拍“蝇”保资金安全

“打蛇打七寸”,只有通过查办案件,才能震慑“蝇贪”,保障扶贫资金与项目安全。我省检察机关紧紧盯住侵吞、骗取扶贫资金、利用扶贫项目谋取私利等问题,以专题专项活动为抓手,集中办理了“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和“低保专项资金”等系列案件,挽回各类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灾后重建村南平市松溪县郑墩镇洋墩村党支部原书记徐某武、原主任徐某辉面对庞大的灾后重建资金,红了眼,联合上合新村管理委员会原委员陈某炳、村原综治协管员叶某标等人,在申报上合新村造福工程款过程中,伪造39户农民造福工程款申报材料,骗取造福工程款45万元。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扶贫开发领域查办职务犯罪中,发现贪污、挪用扶贫款涉及多个领域,在‘造福工程’中尤为突出。”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松溪县这起案件就是典型的“抱团”腐败集体案件,利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财物制度不严谨,给虚报冒领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是我省扶贫开发领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主要特点之一。

大田县文江乡原副乡长兼司法所所长池某武在屏山乡政府工作,竟然挪用了政府给茶企的补助资金50万多元,将其中49万元公款存入其银行储蓄账户,意图投入股市盈利,剩余1万余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并先后多次转账至其妻子开立的证券账户,用于股票交易。大田县检察院立案后,池某武将擅自挪用的补助款项全都按规定发还给各家茶企。

“扶贫资金申报、审核和发放等环节信息不对称不透明,容易诱发扶贫到户资金截留、克扣、挪用和私分问题,这起案件就是很典型的一个案例。”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扶贫领域专项工作中共查办扶贫案件144件209人,县区科(局)级领导干部4件4人,涉案金额1929.9万元。

善制推政策惠民

项目和资金是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重要风险点,“蝇贪”铲除,如何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安全机制,才能堵塞管理漏洞,真正使扶贫政策惠及百姓。我省检察机关持续精准发力,结合查办案件,分析致罪因素,及时提出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安全机制制度,推动精准扶贫深入开展。

去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向党委、政府和扶贫领域相关部门提出预防调查专题报告45件,检察建议28件,采纳21件,建立相应防范机制制度15项。莆田荔城区检察院针对扶贫部门应当用于扶贫使用资金却长时间沉淀等问题,主动做好法律方面的咨询把关工作,促成农业部门出台《2016年度防范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并帮助区农业局清理历年扶贫工作中遗留的350多万资金滞留问题,维护贫困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使扶贫政策惠及困难群体。

为预防“村官”职务犯罪,我省大力开展扶贫领域案件庭审职务犯罪警示活动,预防检察官在法庭上以案释法指出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和问题,有效提升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增强扶贫人员廉洁意识与法律意识。通过庭审座谈当场指出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制度机制,力求将扶贫警示教育的效果最大化,并由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与当地发改、农业、乡镇等扶贫开发职能部门及人大、政协、纪委、政法委等相关领导同志进行座谈交流,诉防结合,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批”。

去年11月初,在古田县检察院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现场会系列活动中,依托法庭作为职务犯罪预防阵地,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古田法院审理的县发改局正科级干部胡某某涉嫌利用扶贫项目立项管理职便受贿一案及古田县农业局黄某某、平湖镇村干吴某某等3名扶贫干部的集中宣判进行观摩,到庭审现场近距离进行警示教育。参与座谈的发案单位人员及相关部门干部表示其深受教育。

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结合扶贫领域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基层行活动开展教育285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1.95万人,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推送扶贫系列H5廉政微片12期,点击量达10.2万人次。

(本报记者 雷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