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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法院着力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升级版”

2019-01-03 10:44: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上下联动

快速反应止纷争

2018年6月15日,罗源县法院快速立案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用时不到一天。

据介绍,原告游某与被告陈某素有业务往来,陈某拖欠游某货款及利息2.55万元。游某多次催讨,陈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予支付,游某遂向罗源县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庭委托介入调解,快速审查起诉材料,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征求调解意愿,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院接受调解。调解员耐心听取原被告双方陈述,详细了解债务形成及欠债未还等原因,从经营诚信、法理情理等方面寻找突破口,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分期付清本息协议,握手言和。

为了快速高效地化解纠纷,该院推行“四级化讼法”:分别由诉讼服务中心法官负责进行诉讼风险评估、法律释明和诉讼指导;资深法官负责对可能引发上访、群体性的纠纷进行风险评估;庭长、副庭长负责对专业性、新类型及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联合调解;分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负责联调会审。形成承办人、庭长、分管院长、院长共同参与、上下联动的调解机制。

同时,该院还成立简单案件速裁中心,在立案登记过程中,将受理的民商事、行政纠纷按照大、小、难、易进行初步分层,分流到各调解组织、速裁庭及审判团队。2018年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3730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7.51%。

(本报记者 林珊 庄然 通讯员 钟晨莉 林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