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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区检察院:“检察蓝”呵护“生态绿”

2019-03-06 09:39: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强化“预防”治本功能

源头保护生态环境

为提高整治和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及职务犯罪的整体效能,该院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从制度、教育、监督等方面向有关单位提出消除隐患、预防犯罪、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同时,以落实为关键,狠抓效力刚性,把检察建议的柔性监督变成刚性约束,扎牢绿色生态“篱笆”。

2018年8月,该院在办理生态刑事案件中发现,福建某司法鉴定所将森林火灾面积420余亩错鉴为120余亩,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错鉴为国家二级保护级别,甚至出现动物数量简单计数错误,严重影响刑事诉讼。遂依法向该所发出检察建议,并抄送主管部门莆田市司法局,要求加强对该鉴定所的监管,保障司法鉴定的客观、科学、准确。

2018年6月、11月,该院先后在辖区江口镇蒜溪公园、芦镇崇福村景区建立生态宣传教育基地,并设立21块宣传展板,以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活动。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吴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