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天空

2019-04-24 09:33: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创新家事审判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审理家事案件遵循调解优先原则,未经调解不得进行裁判,并积极试行诉前调解制度。”陈建红谈起创新家事审判,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做法如数家珍。

该庭还创新家庭教育引导制度,对家事案件当事人从情理法角度进行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并创新制作离婚证明书,避免了离婚当事人隐私曝光的尴尬,2017年以来共发出离婚证明书86份。四是建立家事纠纷案件工作联动机制。

2018年5月,与县妇联联合制定《关于处理家事纠纷案件工作联动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妇联在家事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为妥善处理家事纠纷案件提供支持。

2004年,林某与蒋某结婚。结婚13年间,蒋某曾多次对林某进行家暴,为顾及家庭,林某一直隐忍了下来。2017年4月,不堪丈夫多次施暴的林某终于走进仙游法院,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法院经审查认为,林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最终,法院依法裁定禁止蒋某对林某实施殴打、恐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

这是该庭完善反家暴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身保护令、撤销未成年人父母监护权资格的保护性功能的一个典型案例。该庭与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家暴案件的协调联动和预防、干预、救助等机制。已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份。有效地防止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不仅维护了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今年我们再次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建岗抓创建,活动抓创新,管理抓规范,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力维护家庭幸福安宁,社会和谐稳定。”陈建红说。

(本报记者 陈琦 郑家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