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厦门市集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9-08-12 12:27: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深入人心治乱 全民参与创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2日讯 “被告人连某唐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5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8月8日上午,被告人连某唐、连某克、林某宾、叶某艺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一案,在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集美区高度重视,坚持“三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共同抓、行业部门联动抓”总体思路,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总体目标,依法查处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势力,深挖严惩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和“保护伞”,集中整治一批行业乱象顽疾,初步形成依法严惩高压态势和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宣判现场

高位谋划

健全机制投身斗争

扫黑除恶,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集美区始终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摆在突出位置,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不断健全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层层发力、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此外,为推动责任落实,集美区将专项斗争推进情况及督导整改情况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覆盖全区各级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压实各镇(街)、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