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有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统一量刑标准 确保准确适用 “建议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这一纸文书是日前明溪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罪量刑建议书中的量刑建议。 该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王勇介绍,为确保量刑规范化,该院采取加强检法沟通协调,定期召开刑事员额检察官与刑事员额法官联席会议,就量刑规范化、常见罪名、常见量刑情节增减幅度等统一标准,就类罪量刑情况进行切磋,达成共识,依法确定精准的量刑建议。 “我们还建立了量刑均衡机制,以保证对类似案件提出的检察建议能基本一致,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副检察长叶秋发表示,由于采取上述措施,明溪县检察院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9%。 维护合法权益 保障认罚自愿性 “如果我认罪认罚了,真的能从宽处理吗?”在明溪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孙某因在销售的食品中添加硼砂,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在检察官、律师的讲解下,孙某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接受量刑建议。 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既要做好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工作,又要让被害方能认同、可接受,还必须与辩护律师深入沟通,接受其监督,实现好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共同目标。为此,该院深化值班律师制度,推动县法援中心组建由7名律师组成的值班律师队伍,实行轮流值班,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同时,联合多部门召开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联席会,针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速裁程序、认罪认罚制度等问题展开讨论并达成共识,会签《关于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从机制保障上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陈楚贤 王宇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