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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各项工作落实中提升

2019-12-27 11:05: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增强履职自觉

在推动“四大检察”中体现担当

在“四大检察”上,涵江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从政治大局出发,从人民关切出发,积极运用法律智慧和检察智慧提供高质量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做优刑事检察:强化“两项监督”,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案4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刑事诉讼疑罪从无原则,对涉嫌轻罪的不批准逮捕33人、不起诉25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件,比升50%,人民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4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纠正违法3件;依法审查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日前,莆田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枫(右三)到莆田市司法局调研司法行政工作。 □吴飞达 摄

做强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73件,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1件。从办理的涉恶“套路贷”刑事犯罪案件中,排查出20件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办案成效居全省首位。

做实行政检察: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推动解决“程序空转”问题。从刑事案件中发现“两违”线索1条,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得到采纳并整改。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督促整改外度水库周边污水排放等问题;会同行政机关做好太子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后土壤利用、环境修复等“后半篇”文章。

增强法治自觉

在落实检察改革中彰显自信

在改革中奋进,在人民期盼中不断增强法治自觉。涵江区检察院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积极稳妥落实新一轮检察改革。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设立8个内设机构和1个直属机构。在刑事检察方面,实行捕、诉、监督合一,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在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上,配齐配强办案力量。

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审结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247人,当事人服判率达92%,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社会戾气。全面收集审查罪轻、罪重量刑情节和证据,客观公正提出量刑建议。

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4件123人,100%“在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高度重视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策,对涉嫌轻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4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检察长受聘担任莆田六中法治副校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大“昆山龙哥案”等系列正当防卫案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