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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2号:2019年我省GDP达42395亿元

2020-01-21 11:36: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答记者问

记者:据悉此次公布的2019年全省GDP初步核算数是国家统计局首次开始对各省(区、市)GDP实施统一核算的结果,能否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的情况?

张国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计核算制度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2017年6月,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决定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通过改革核算主体,改革核算方法,改革工作机制,提高核算数据质量,准确反映地区经济增长的规模、结构、速度。经过前期的各项改革准备,国家统计局于2020年1月正式开始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各地区GDP由过去的各省(区、市)统计局负责核算,改革为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领导和实施,各省(区、市)统计局共同参与核算,实现地区GDP汇总数与全国GDP在总量、增速、结构上的基本衔接。

记者:从刚刚发布的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看,我省经济发展呈现哪些新特征?

林英厦:总体来看,我省同全国一样,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普查结果真实反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改革取得的成效。从这次普查数据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比较来看,我省经济发展呈现以下几个明显特征:

一是经济规模明显扩大。从各类单位的数量、从业人员、资产负债、营业收入等指标来看,2018年各方面的规模都比2013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市场主体的大量增加,也反映出营商环境在不断优化。

二是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我省第三产业的单位数占比、从业人员占比、资产占比等,比五年前明显提高。比如第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数量占第二、三产业总数的比重达到79.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达到77.8%等。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比2013年增长50.1%,增长速度快于第二产业从业人员增长速度38.9个百分点。

三是经济发展质量持续提升。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规模,跟五年前相比都有明显的提高。2018年全省“三新”(即: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8.8%,全省新经济加快发展、经济增长动能加快转换,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在持续提升。

记者: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后,为什么要对2018年福建省GDP数据进行修订?主要依据有哪些?

叶图强:根据国际惯例,当核算数据的基础数据来源或者核算方法制度发生变化时,均会对GDP数据进行修订。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涵盖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全国经济普查为GDP核算提供了范围全面、内容丰富、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因此,国家统计局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和相关部门资料,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对2018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为保证不同年份之间数据的可比性,下一步还将根据2018年GDP修订结果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由于工作量较大,目前GDP历史数据修订工作尚未完成,待GDP历史数据修订完成后,将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布。

记者:请介绍一下2019年我省的消费情况,特别是大众比较关心的新型消费。

叶图强:2019年我省消费增势平稳、运行良好,支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749.69亿元,同比增长10.0%,增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0个百分点。特别是网络、信息、绿色、文化等新兴消费业态蓬勃发展、亮点凸显。比如,网络购物、平台经济等新业态高速增长,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网上商品零售额增长24.1%,比上年提高4.6个百分点。再如,绿色及智能消费增势良好,新能源汽车、智能手机、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同比分别增长126.1%、92.4%、45.3%、42.2%。还有,精神文化需求快速增长,文化办公用品、书报杂志、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分别同比增长27.6%、21.3%和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