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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走出助推两岸融合新路径

2020-05-26 10:45: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增进福祉,创新权益保障新机制

福建法院始终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不断创新台胞台企诉讼权益保障机制,切实增进两岸同胞共同福祉。全省法院推广在各设区市台湾同胞服务中心,以及台湾同胞聚集地、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等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司法服务联络点、巡回法庭,靠前提供司法服务,有效打通涉台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全省已成立60个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这一创新性举措被福建省政府列为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五批可复制创新成果之一。

福建法院还积极回应台胞台企最期盼、最急切的司法需求,突出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坚持从程序上做“减法”,在服务上做“加法”,接连出台一系列聚民心、暖人心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好台胞台企打官司的“跑累”和“诉累”。全省法院设立服务台胞专门立案窗口,运用移动微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开展网上立案,在线庭审、调解和远程视频网上申诉,探索建立面向台湾同胞的司法服务网络系统及专门网站,加强判前释法、判中说理、判后答疑,努力为台湾同胞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

加强互动,拓宽司法交流新渠道

2019年7月26日,由福建省法官协会、台湾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共同主办的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在泉州召开。自2009年以来,福建省法官协会连续成功举办11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

“两岸之道,唯和与合”。福建法院紧紧围绕两岸融合发展,以同胞情、同理心、同业谊为内在纽带,推进两岸司法互助、法院互动、法官互访,探索建立深化闽台司法交流合作的新途径、新平台、新机制,努力把福建法院建设成两岸司法实务交流平台和司法理论研讨基地。11年来,先后有千余名台湾同行走进福建法院,近距离了解和感受大陆司法文明和诉讼便利。如今,福建法院以“59条”措施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推动闽台两地司法交流合作更加热络、更富成效。2019年9月和1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福建高院分别在厦门中院设立海峡两岸青年学生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在平潭法院设立台湾青年学生实习实训试点基地,并依托机制化交流平台与台湾青年开展良性互动,增进台湾青年对民族、国家的认知和感情,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为持续推进两岸司法交流走深走实,福建法院还通过选任或聘请台胞担任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审判技术专家等,支持鼓励台胞有序参与司法。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选任台胞人民陪审员150名,聘请台胞调解员103名、缓刑考察员6名、知识产权技术咨询专家3名、海峡两岸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2名。2019年,台胞陪审员参与法院审理、调解案件359件,台胞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149件。

(何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