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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消防通道 守护“生命之路”

2020-07-06 16:06:24 来源:福建法治报

高质量宣传教育 专项行动更加有力有效

端午佳节,群众在欢乐过节,却有一群人默默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他们就是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消防指战员们。参加工作10余年的梅列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朱鹏在端午节这一天依然忙碌、依旧坚守,他和同事穿梭在全市各住宅小区,丈量消防车通道、测试高层住宅登高面、上门宣教,用自己的奉献和辛劳,守护着节日的和谐与平安。

“小区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直接关系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时刻保持畅通,不能被占用、堵塞,这是基本常识。从法律角度说,占用、堵塞小区消防通道是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处罚。根据我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六十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朱鹏和同事主动上门,深入各住宅小区,对照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指导消防车通道标志划线,测试登高面,检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情况,张贴消防宣传海报,宣讲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市民群众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确保“生命通道”随时畅通。

泰宁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深入社区宣传消防通道安全重要性

在强化“上门服务”的同时,该支队还组织媒体跟拍报道全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对城市道路、社区街道、建筑物周边的消防车通道、应急车道等畅通情况进行调查报道,广泛普及“消防通道=生命通道”常识,营造畅通“生命通道”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

行动中,该支队宣传人员用镜头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被占用、堵塞等现象进行曝光,向群众大力宣传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等行为的危害以及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和消防常识,加强警示教育。

让消防指战员和宣传员们欣慰的是,不久前在三元区某新建小区内,小区物业管理方正在喷涂“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等字样,引导小区业主规范停车。“如果消防车通道被堵,消防车进不去,迟一分钟很有可能火势就会蔓延开来,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今后物业也会加强小区内的动态巡逻,及时劝导业主挪移违法停靠的车辆,确保消防车道畅通无阻。”物业管理方负责人如是说道。

5月26日,记者走访了市图书馆周边,发现一共新增了5处“消防通道、禁止占用”的橙黄色地标。刚下过雨,这些地标被雨水冲刷后,显得格外醒目。“这样划线后,现在停车更加规范安全了。”老邓是市图书馆岗亭门卫,他告诉记者,由于图书馆停车场离市第一医院很近,有时市民看病预约好医生,赶时间会随意停放车辆。现在,在划好的消防通道黄色区域内,再也没有出现车辆乱停情况。可以说,消防通道安全畅通工程,也使城市的文明得到新的提升。

“对于我们而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最大的肯定和褒扬,也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之源。”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科科长张永告诉记者,他们将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微信、抖音等发布消防通道相关知识;深入住宅小区对物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发动物业部门挨家挨户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广大群众对畅通消防车道的认识,努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固化集中治理行动成果。

群众的安全和社会的和谐始终是消防救援部门的牵挂。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继续以群众平安为导向,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火灾隐患强力出击、坚决整改,用辛勤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为提升三明父老乡亲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不懈努力,为三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