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法院不断创新服务漳台融合发展
交流碰撞 产生更多的福祉 2014年4月3日,漳州中院将台湾地区被害人李某被骗的人民币8264元,全额汇入李某的台湾账户。 这是全国第一例两岸全额罪赃移交司法互助案件,入选全国法院涉台司法互助典型案例,也是漳州法院深化司法互助合作的一个缩影。 据介绍,漳州法院对涉台司法互助工作实行专人专管,帮助两岸民众解决因现实分隔造成的诉讼取证、文书送达及认可执行等长期难以解决的法律困难。 同时,漳州法院与台湾司法部门、法学界的司法交流与协作也在积极、稳妥地推进—— 举办全市涉台审判实务研讨会,编纂总计33万字的《涉台民商事调解案例选暨涉台审判实务论文集》,由厦门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参加福建省法官协会、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共同主办的“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中国法学会“涉外(港澳台)民商事关系法律适用研讨会”等研讨会,提交110篇涉台论文,共同举办庭审观摩和法学交流会,并促进2013年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在漳州成功举办; 多次接待台湾地区法律界参访团、台湾成功大学EMBA参访团,同时应邀组织涉台审判法官赴台湾地区参访,就两岸司法实务中存在的平行诉讼、调查取证、送达难等问题展开交流和探讨…… 在接连不断的交流碰撞、求同存异中,两岸同胞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调研论证的成果得到转化,漳州中院先后出台了《涉台民事案件诉讼程序流程图》《涉台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措施》《关于服务台商台资企业发展的十项措施》《关于为漳州开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等23份文件,全方位、立体式平等保护涉台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今,涉台司法已成为漳州的一张名片。漳州中院涉台庭的有关文件资料被国家博物馆收藏,作为记录两岸关系发展历程的珍贵藏品。而这一切,有迹可循。 回首十几年来漳州涉台审判机制的发展之路,其创新的步伐从未停止。但是所有的创新,都是从顺应改革开放发展大局和回应台商台胞的司法期盼出发。漳州一步一个脚印,在构建涉台司法机制的路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让台胞切实感受到大陆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温暖,也让台胞对其在大陆生活、工作和发展的未来多了一份心安。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林娟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