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国清: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4230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林国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巷口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陈顺彬: 本院受理原告谢发清与被告陈顺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郑连勇: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郑连勇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朱荣雄: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1409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朱荣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14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黄鸿: 本院受理原告王文耀诉黄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吴德成: 本院受理原告雷建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5民初30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朱杰、朱烨、朱忠坚: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025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朱杰、朱烨、朱忠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郑友敏: 本院受理原告连江县黄岐镇正立新油漆店与被告郑友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7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林淑花: 本院受理原告陈秀珠与被告林淑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7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詹育华: 本院受理原告程剑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遗失声明 本人卢奕至,于2019年2月20日警官证在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不慎丢失,警官证编号为公现役字第1259208号,宣布此警官证号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卢奕至 2020年6月2日 王毅: 本院受理原告福鼎市益民木业商行与被告王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王春华: 本院受理原告王田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21民初6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公开道歉书 2018年9月16日至11月8日,当事人张其中在经营其位于沙县洋坊市场15号的“乐氏小吃小炒店时”,为改善肠粉口感,在其制作的肠粉中添加硼砂,共计出售加入硼砂的肠粉6360元。经鉴定,当事人张其中生产的肠粉中硼(以硼酸计)的含量为1.25×103mg/kg/。当事人张其中明知食品中不得添加硼砂,为谋取私利,多次生产、销售添加硼砂的肠粉,在食品安全领域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案发后,经沙县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当事人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已支付赔偿款人民币31800元,并于2021年4月22日前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31800元。 在此,当事人向社会公众表示真诚的道歉,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以此为戒,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道歉人:张其中 2020年6月2日 公开道歉书 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9日期间,当事人罗克灿在沙县虬江街道水南月池路8号店(现门牌号为月池路26号)经营沙县灿红肠粉店(店铺招牌名为水南肠粉店)。为改善其制作的肠粉的口感,在肠粉中添加硼砂,并销售给周边居民食用。当事人罗克灿共计售出加入硼砂的肠粉100000元。经鉴定,当事人罗克灿生产的肠粉中硼(以硼酸计)的含量为232mg/kg。当事人张其中明知食品中不得添加硼砂,为谋取私利,多次生产、销售添加硼砂的肠粉,在食品安全领域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案发后,经沙县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当事人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已支付赔偿款人民币50000元,并于2021年4月22日前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50000元。 在此,当事人向社会公众表示真诚的道歉,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以此为戒,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道歉人:罗克灿 2020年6月2日 公开道歉书 当事人叶其丁在沙县府北路武装部门口水利局原退休活动室经营沙县叶其丁小吃店。为改善米冻皮口感,自2018年11月2日起,当事人叶其丁在其制作的米冻皮中添加硼砂,出售给周边群众使用。共计出售加入硼砂的肠粉700元。经鉴定,当事人叶其丁生产的肠粉中硼(以硼酸计)的含量为198mg/kg/。当事人叶其丁明知食品中不得添加硼砂,为谋取私利,多次生产、销售添加硼砂的肠粉,在食品安全领域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案发后,经沙县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当事人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并赔偿国家经济经济损失人民币7000元。 在此,当事人向社会公众表示真诚的道歉,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以此为戒,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道歉人:叶其丁 2020年6月2日 公 告 (2020)闽0402民特4号 本院于2020年4月22日受理的申请人罗冬娣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罗冬娣称,林亚德,男,1943年3月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40219430305212,于2011年在三明小高炉四队菜市场附近走失未归,经多方查找无踪迹,时至今日仍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林亚德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林亚德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林亚德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林亚德情况,向本院报告。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陈如朱: 本院对陈菊花诉陈如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1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福州宙斯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林志建、林美香、林志中、李学屏: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宙斯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林志建、林美香、林志中、李学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3710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独任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十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公司印章遗失声明 (2019)谨破管字第1号 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3日裁定受理债务人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19)闽0128破申2号),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机指定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为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陈立新为负责人。 管理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现债务人协力公司办公场所已经空置,管理人未实际接管到债务人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印章等材料。管理人依法发函协力公司清算义务人即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杨航、股东湖南银河世纪实业有限公司以及监事张旭,但上述清算义务人均未同管理人联系,也未按管理人要求,至管理人办公场所履行配合制作调查笔录、提供破产清算债务人应提供的相关材料等义务。至今为止,管理人未接管到债务人协力公司的任何印章。 为此,管理人根据《管理人工作指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在福建法治报上刊登债务人协力公司公章及其他印章遗失声明。现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管理人声明债务人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公章及其他印章均作废。 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 公司管理人 2020年6月2日 公司法人证照遗失声明 (2019)谨破管字第1号 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3日裁定受理债务人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19)闽0128破申2号),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机指定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为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陈立新为负责人。 管理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现债务人协力公司办公场所已经空置,管理人未实际接管到债务人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等相关证照。管理人依法发函协力公司清算义务人即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杨航、股东湖南银河世纪实业有限公司以及监事张旭,但上述清算义务人均未同管理人联系,也未按管理人要求,至管理人办公场所履行配合制作调查笔录、提供破产清算债务人应提供的相关材料等义务。至今为止,管理人未实际接管到债务人协力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等相关证照。 为此,管理人根据《管理人工作指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在福建法治报上刊登债务人协力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遗失声明。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债务人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595980342Y;组织机构代码:59598034-2;工商注册号:350128100023365。现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管理人声明债务人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作废。 协力微集成电路(平潭)有限 公司管理人 2020年6月2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润涛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1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50781MA33ABW97W),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润涛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0年6月2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众行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壹枚,印章编号:3504022129396,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众行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遗失声明 漳浦县海悦超市不慎丢失漳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1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3062278585P),现声明作废。 漳浦县海悦超市 2020年6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一门英杰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320043381,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一门英杰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靓洁建材贸易商行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4月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84MA31MKX918),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靓洁建材 贸易商行 2020年6月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融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5月2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陈永辉 清算组成员:陈福妹、陈高春 联系人:陈永辉 联系电话:13850996855 南平市融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0年6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建沁泽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0310000883,声明作废。 福建沁泽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作废声明 兹有“福建省泉州亿宏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变更为“福建亿宏荣邦防水科技有限公司”,现刻有“福建省泉州亿宏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的圆形橡胶公章作废,特此声明。 福建亿宏荣邦防水科技 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遗失声明 平和县老兄弟足浴店不慎遗失平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11月24日核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8565382755J,现声明作废。 平和县老兄弟足浴店 2020年6月2日 阙根水: 本院受理原告曾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8民初712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法院依法判决:阙根水应向曾斌偿还借款本金40000元及支付利息672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222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艾庆华: 本院受理原告冯素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8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法院依法判决:艾庆华应偿还冯素菊借款本金77000元及支付利息6622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3164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刘丽萍: 本院受理(2020)闽0428民初408号原告蒙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920元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货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货款92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郑明新: 本院受理原告将乐县国通隧道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加工台车剩余款项52200元及支付自2013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20年1月1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年息6%)计算的违约金21924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德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5月1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MA34880L3G,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德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2020年6月2日 遗失声明 松溪县剑宇茶叶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圆形光敏公章一枚(内书:松溪县剑宇茶叶专业合作社;公章编码:3507240001360),现声明作废。 松溪县剑宇茶叶专业合作社 2020年6月2日 遗失声明 粤商保险经纪(深圳)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公章一枚(内书:粤商保险经纪(深圳)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粤商保险经纪(深圳)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遗失声明 永泰县航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250022019,现声明作废。 永泰县航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遗失声明 长泰县锅鲜生小吃店不慎遗失长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6250005274,现声明作废。 长泰县锅鲜生小吃店 2020年6月2日 遗失声明 泉州恒益医药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5050008792,现声明作废。 泉州恒益医药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遗失声明 泉港区宏安源食品商行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2月1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一份,注册号:350505600069888,现声明作废。 泉港区宏安源食品商行 2020年6月2日 撤销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成立清算组,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2020年5月31日股东会决议,停止清算,停止债权人公告,解散清算组,继续经营,特此公告! 莆田市荔城区二把刀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撤销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成立清算组,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2020年5月31日股东会决议,停止清算,停止债权人公告,解散清算组,继续经营,特此公告! 莆田市荔城区家天下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遗失声明 南安水头王小雷小吃店不慎遗失由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3月1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83MA33MCGY8K,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南安水头王小雷小吃店 2020年6月2日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