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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财华: 本院受理原告世纪金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诉被告黄财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0)闽0123民初141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张祯龙: 本院对吴高武诉张祯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1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黄东淄、刘贤健: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240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佘斯樵: 本院受理原告孔明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闽0125民初117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丁婷: 本院受理原告苏国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5民初2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张仕腾、檀少强: 本院受理原告陈景春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5民初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李源煌、陈凤英: 本院受理原告吴惠玲与被告李源煌、陈凤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周进添: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周进添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赖孟桢: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赖孟桢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王德富: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王德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31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陈伟明: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陈伟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2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蔡毅华: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蔡毅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11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王代坤、陈虹: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新耀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代坤、陈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张元金: 本院受理原告朱由墩与被告张元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121民初5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侯启堂: 本院受理原告余作明诉被告侯启堂、明溪县源宏水产养殖场提出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21民初16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一次性赔偿余作明各项损失计16930.13元;明溪县源宏水产养殖场对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明溪县源宏水产养殖场在代为赔偿后可就代垫款向你追偿;驳回余作明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林惠和: 本院受理原告缪英燕诉被告林惠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谢植柏、黄桂梅: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和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福建省和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你们:1.支付物业费1980.2元、公摊费65.2元、违约金500元,合计2545.4元;2.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郑步真、徐冬发、郑建荣、方旺齐: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永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建融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郑章云、郑步真、徐冬发、郑建荣、方旺齐、徐明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403民初1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晟景竹制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安市晟景竹制品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晟景竹制品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鼎信食品店遗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2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13509810027017,声明作废。 福安市鼎信食品店 2020年7月2日 张芸、曹耀良: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张芸、曹耀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张芸、曹耀良共同归还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449724.37元及利息(自2018年1月21日起至2018年10月21日止的利息为40996.57元,之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款之日止);2.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依法对抵押登记的位于泰宁县杉城镇上北洲金岁小区K幢1号二层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用由张芸、曹耀良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日 公开赔礼道歉信 我是俞成华,福建省清流县人,由于我法律意识淡薄,在2018年、2019年期间,非法猎捕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1只,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银星竹鼠1只,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2只,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棕鼯鼠3只,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白胸苦恶鸟15只。我的上述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及生物多样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向社会大众诚挚道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道歉人:俞成华 2020年7月2日 公开赔礼道歉信 我是黄光明,家住福建省清流县。近几年,我陆陆续续非法收购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2只,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赤麂2只、棘胸蛙14只。我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同时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及生物多样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此,我向社会大众诚挚道歉,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做违纪违法的事情。 道歉人:黄光明 2020年7月2日 公开赔礼道歉信 我叫黄茂周,来自福建省清流县。因法律意识淡薄,我于2019年农历9月底的一天,在山上使用捕鸟网,捕捉到两只野生鸟类,带回家拔毛冰冻处理。经鉴定这两只鸟为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灰胸竹鸡和乌鸫,合计整体价值1300元。我的非法猎捕行为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在此,我向大家诚挚道歉! 道歉人:黄茂周 2020年7月2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龙岩市连城县薯师傅地瓜种植专业合作社2020年6月28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罗道光 清算组成员:黄丽春、罗雪招 联系人:罗道光 联系电话:13605901112 联系地址:连城县莲峰镇农副产品批发市场F幢 龙岩市连城县薯师傅地瓜种植专业合作社 2020年7月2日 遗失声明 泉州惠安御尧轩制衣厂不慎遗失惠安县公安局刊刻的公章一枚,现声明该公章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本制衣厂将依法申请补刊刻公章。 泉州惠安御尧轩制衣厂 2020年7月2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曾会根林业劳务服务队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邵武市曾会根林业劳务服务队;公章编码:3507810019748;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曾会根林业劳务服务队 2020年7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工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310013457,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工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遗失声明 陈骏毅不慎遗失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1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蕉南陈骏毅摩托车维修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902MA342E4E5X,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陈骏毅 2020年7月2日 遗失声明 前海盛世国际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320012553,现声明作废。 前海盛世国际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2020年7月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平县中山龙金寨生态养殖场(普通合伙)2019年6月19日的全体合伙人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林莹 清算组成员:钟继生 联系电话:18650880600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中山镇三联村龙金寨 武平县中山龙金寨生态 养殖场(普通合伙) 2020年7月2日 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 莆城卫健医罚告(2020)X8号 杨丽贞(公民身份证号码:350321198204091560)女,汉族,联系电话:13215050606,住址: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后塘村水对121号 你单位(或个人)于2020年4月22日,在莆田市城厢区荔园东路1411号25号楼121非医师行医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或个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2)没收作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设备、器械和药品;(3)没收违法所得叁万零柒拾元(30070元);(4)并处以80000元的罚款。 如你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处罚意见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可当场、或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到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3日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在□内打“√”的为当事人享有该权利。) 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州福韵投资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045987,现声明该电子营业执照作废。 福州福韵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吸收合并公告 经福州安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5日作出股东决定,福建福宁轻工企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5日作出股东决定。福州安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福建福宁轻工企业有限公司。福州安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存续,福建福宁轻工企业有限公司解散。合并前福州安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2100万元;福建福宁轻工企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1800万元;合并后存续的福州安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90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福州安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承继,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1-87576168 联系人:黄晨希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86号国资大厦16层 福州安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福建福宁轻工企业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州檀衫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发票专用章(编号:3501240019635)、公章(编号: 3501240019634)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州檀衫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遗失声明 福州柏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发票专用章(编号:3501240019651)、公章(编号: 3501240019650)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州柏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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