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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丽: 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林秀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林凯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林凯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柯海滨: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柯海滨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王裕胜: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2057号原告周祥龙与被告王裕胜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20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孟小东: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鑫盛石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孟小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1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程秀霞: 本院受理原告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刘福来、程秀霞银行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请求判令1:二被告偿还借款本、息、违约金55344.19元;判令2:二被告支付自2020年2月22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的利息,并按合约约定支付违约金)、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流程公开告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王明光(原住福建省永泰县樟城镇后垅路6号): 本院受理原告叶新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125民初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何灵文(原住福建省永泰县白云乡石岸村石岸32号): 本院受理原告江智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125民初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兰秀英: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福鼎物资(集团)公司与被告兰秀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一、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责令被告将坐落于福鼎市南大路209号物资大楼3至6层房屋(原门牌号为南大路239号)返还给原告;2.被告支付原告租金42438.35元(从2019年7月23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止计241租金),并继续支付租金(按年租金14万元标准从2020年3月21日起计至被告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3.被告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21690元(以到期约定年租金14万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从2019年6月23日起计至2020年3月20日止),并继续支付违约金(以14万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标准从2020年3月21日起计至被告履行完毕之日);4.被告赔偿原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损失4000元。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三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周卫国: 本院受理原告永安市展鸿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卫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号为(2020)闽0481民初1739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周卫国支付原告美的空调款2926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周卫国承担。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蔡日荣: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与被告蔡日荣信用卡纠纷一案,案件号为(2020)闽0481民初1320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被告向原告偿还所欠信用卡及购车分期贷款合计85771.99元,其中本金71087.53元、利息2725.79元、费用11958.67元(利息及费用暂算至2020年2月29日止,之后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原告对被告名下的车牌号为GNS651的炫威牌汽车拍卖、变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蔡日荣承担。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永安市嘉和投资有限公司、华夏(永安)房地产有限公司、郑诚松、魏国萍、永安诚上投资有限公司、厦门中游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案号(2020)闽0481民初1854号案件,原告厦门天海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永安市嘉和投资有限公司、华夏(永安)房地产有限公司、郑诚松、魏国萍、永安诚上投资有限公司、厦门中游投资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10月20日15时在本院30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林印章: 本院受理案号(2020)闽0481民初1804号案件,原告罗立明与被告林印章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10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30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邱有珠、郑光淼: 本院受理(2020)闽0481民初1686号原告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陈敏君、陈敏杰: 本院受理原告段雅贞与被告陈敏君、陈敏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3民初2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廖金伦: 本院受理原告罗秋姬与被告廖金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3民初2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丘冬贵: 本院受理原告吴友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兰进泉: 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岩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郑剑辉: 本院受理原告林智祥与被告郑剑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303民初1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肖合林: 本院受理原告王景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雁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陈清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支行与被告陈清河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3民初5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谭淑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三元支行与被告谭淑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3民初4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吴慧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三元支行与被告吴慧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3民初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吕学新: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元支行与被告吕学新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3民初1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阙福银: 本院受理(2020)闽0403民初431号原告三明市标准件供应站与被告阙福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2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福建民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欧俊奎(榕航劳人仲案字(2020)第627号)诉你单位因工伤待遇赔偿等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9月17日(星期四)上午9时整在本委仲裁庭(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五层)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4日 林俊: 本院受理原告池志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8民初132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法院依法判决:林俊应返还池志辉借款10000元及支付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4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7月2日的股东会决议,大田县鑫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5MA33499E3G)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367万元人民币减少为67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860501679 联系人:苏晋君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后坂洋3-49号三层。 大田县鑫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原味生活食品超市不慎遗失霞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7月1日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一份,许可证编号:SP3509211450002407,现声明作废。 霞浦县原味生活食品超市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福鼎市沙埕镇交椅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98210000820,现声明作废。 福鼎市沙埕镇交椅坪村股份 经济合作社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颜贵林遗失低压电工作业许可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编号:T352122197701032812,声明作废。 声明人:颜贵林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长泰县荣冰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不慎遗失福建省长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625MA33GL5U77,现声明作废。 长泰县荣冰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 2020年7月4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7月2日的股东决定,南平市宏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春才 联系电话:18905996295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理学街3号高佳西城国际二区1幢1单元1601室 南平市宏途渣土清运有限公司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中阿东方文旅产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2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4MA32A5YJ4U),现声明作废。 中阿东方文旅产业有限公司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上海八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市场监管局2006年4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50100100169667,现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上海八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分公司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福建华智源投资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020250617,现声明作废。 福建华智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福建师范大学生物系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不慎遗失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993年8月10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执照注册号:3501001000887,声明作废。 福建师范大学生物系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柘荣县御食尚快餐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926MA33PKEN3M)不慎遗失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15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许可证号:JY23509260017566,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作废。 柘荣县御食尚快餐店 2020年7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建瓯市华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7月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朱志翔 清算组成员:黄伟、范佳佳 联系人:朱志翔 联系电话:13695062555 福建省建瓯市华沣汽车贸易 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0年7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素康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7月1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蓝建川 清算组成员:李博风、林强 联系人:蓝建川 联系电话:18797828608 福建省素康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康美镇小陈饭店不慎遗失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7月12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6260009992;有效期至:2022年7月11日),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康美镇小陈饭店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西埔镇智辉小吃店不慎遗失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2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6260009992;有效期至:2023年8月26日),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西埔镇智辉小吃店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将乐县黄潭贤忠废品收购站遗失将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年7月14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4283117070,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声明人:范贤忠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将乐县黄潭先根摩托车店遗失将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6月19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350428600033194,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声明人:廖先根 2020年7月4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7月3日股东会决议,福州珏盛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6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358271725 联系人:王成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1#楼2-68G室 福州珏盛物资回收再生利用 有限公司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将乐县黄潭顺和汽车租赁服务部遗失将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6月24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428600030917,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声明人:廖步其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慧达建工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100010000301,现声明作废。 慧达建工有限公司 2020年7月4日 认领公告 2020年6月27日23时30分,福州海警局在北茭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涂刷“兆丰油1”船号船舶,该船载有成品油约20吨,现场未发现该批成品油合法正规手续。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批成品油油主、船主携有效证件到福州海警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联系电话:0591-83296110,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东街村坑里188号。 福州海警局 2020年7月4日 公告 福州冠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本局立案办理你公司涉嫌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砖瓦制造项目并投入生产一案,现已调查完毕。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闽榕环罚【2020】101号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1、你公司未批先建,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三的罚款,处罚人民币41550元;2、你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处罚人民币20万元;合并处罚24155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局领取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限你公司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到兴业银行长乐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我局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你公司不服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从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宁德伏燕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私章各一枚,公章章文:宁德伏燕贸易有限公司,私章章文:钟春燕,声明作废。 宁德伏燕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亿铭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2MA33HT12XC)不慎遗失三明市梅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月9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壹个(电子营业执照号:20416110019734),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亿铭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青少年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不慎遗失公章一枚;遗失原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9月18日核准登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号:3504001801285,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青少年宣传教育服务中心 2020年7月4日 遗失声明 本人宋传涛(身份证号:372328198709290637),于2013年6月28日与朱海华同志在莆田市秀屿区办理结婚登记(证号J350305-2013-005591),现双方仍然维持该婚姻状况,由于本人保管不慎将原结婚证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宋传涛 2020年7月4日 丢失代码证书声明 上海八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法定代码为:786931674,由于不慎丢失2010年4月27日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贰本,现声明证书作废。 上海八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20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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