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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伟: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356号原告陈丽灵与被告唐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许巧林: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289号原告王小平与被告许巧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叶其平、叶成锋: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586号原告朱文振与被告叶其平、叶成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郑清升、包小华、黄继仁、郑松明: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69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郑清升、包小华、黄继仁、郑松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郑传赐、叶义权、郑立永: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56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郑传赐、叶义权、郑立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郑尔钊、郑尔兴、郑尔堂: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61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郑尔钊、郑尔兴、郑尔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谢绍武、谢绍长、谢利仁: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54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谢绍武、谢绍长、谢利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曾荷祥: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57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曾荷祥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林传更: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55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林传更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郑传赐: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53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郑传赐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郑清亭、郑清荣: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03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郑清亭、郑清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陈泰伟、林栋: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67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陈泰伟、林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陈祥云、温丽杭、蔡晨楷、蔡岩峰: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04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陈祥云、温丽杭、蔡晨楷、蔡岩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黄振、林秀莲: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68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黄振、林秀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郑诗剑、郑礼灿、郑传赐: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65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郑诗剑、郑礼灿、郑传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曾荷祥、曾连发、曾其禄: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59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曾荷祥、曾连发、曾其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曾樵祥、曾孟祥、曾其河: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64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曾樵祥、曾孟祥、曾其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谢义莲、谢绍权、谢利仁: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62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谢义莲、谢绍权、谢利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黄锦伟、陈何健、叶桂清、叶梓荃: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49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黄锦伟、陈何健、叶桂清、叶梓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黄锦伟、陈何健、叶桂清、叶梓荃: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50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黄锦伟、陈何健、叶桂清、叶梓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魏晓宝、吴晓峰: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51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魏晓宝、吴晓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林青云、朱良书、黄登滨: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44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林青云、朱良书、黄登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叶芳钗、叶章成、魏灵金: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43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叶芳钗、叶章成、魏灵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叶林钗、叶桂新、叶晓强: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42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叶林钗、叶桂新、叶晓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李吉龙、李爱钦、李梅锋: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46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李吉龙、李爱钦、李梅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侯燕林、吴星金、魏宏柱: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48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侯燕林、吴星金、魏宏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温昌颖: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39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温昌颖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黄振、林秀莲、温文萃: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02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黄振、林秀莲、温文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陈开慧、胡婷、陈曾珠、郑其响: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604号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陈开慧、胡婷、陈曾珠、郑其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康秀兰: 本院受理原告周凤燕与被告康秀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闽0123民初1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康秀兰: 本院受理原告陈家嫩与被告康秀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0)闽0123民初1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徐新珠: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连江县友好畅辉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徐新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在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王财生: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与被告王财生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赖志斌: 本院受理原告李世阳与被告赖志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严芳: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严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何贵玉: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何贵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阮希蕊、兰海虹、陈嫩兵: 本院受理原告周万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902民初50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周万中撤回对被告兰海虹的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另依法向阮希蕊、陈嫩兵公告本院(2019)闽0902民初50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毛婉娴: 本院受理原告陈星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20)闽0902民初1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陈维俊、宁德市宏恒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郭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902民初50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准许郭良撤回对被告宁德市宏恒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另依法向陈维俊公告本院(2019)闽0902民初50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建南平山里头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70310001186,材料:铜,尺寸:40mm,现声明作废。 福建南平山里头农林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 陈昌营: 本院受理原告陈孝义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公告 本院已于2020年6月28日裁定受理福建省煌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福建如贤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省煌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福建省煌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0年8月28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泉州商会大厦25楼福建如贤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65000 ; 联系人:廖宝林;联系电话:13950910091) 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9月11日上午9点在沙县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具体详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沙县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公告内容。 沙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张先建: 本院受理(2020)闽0403民初1056号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元支行与被告张先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苏明清: 本院受理(2020)闽0403民初1099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三元支行与被告苏明清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28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邓锦华: 本院受理(2020)闽0403民初1068号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杏支行与被告邓锦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28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李秀荣、秦军: 本院受理(2020)闽0403民初1070号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元支行与被告李秀荣、秦军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28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陈阿平: 本院受理(2020)闽0403民初1069号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杏支行与被告陈阿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28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张飞、郑孝强: 本院受理原告朱玉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81民初12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张飞应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朱玉洁借款本金50000元。二、张飞应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朱玉洁借款利息13000元[本金50000元×月利率2%×13个月(2019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19日)=13000元],并继续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支付从2020年4月20日起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郑孝强对张飞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4日 更正声明 刊登于本报2020年7月10日由罗源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诉被告陈建基”一案中,其被告“陈建基”应更正为“孙建基”。特此更正! 2020年7月14日 福建数联慧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吴慧明与你单位因赔偿金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将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庭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一层,电话:83441963。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14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7月13日的股东决定,福建省南平市同福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68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人:应昌辉 联系电话:18705990000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坑村五帝垅316国道旁 福建省南平市同福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建华坤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40123875,现声明作废。 福建华坤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泉港区坑仔底茶之道饮品店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5月2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5050030162;有效期至:2023年5月28日),现声明作废。 泉州市泉港区坑仔底茶之道饮品店 2020年7月1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薛皓芳 联系电话:18750292036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斗西路1号福商大厦4层04店面C23间 福建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薛皓芳 副组长:郑强伟 2020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源康农产品店不慎遗失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2月1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350981600238514,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源康农产品店 2020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景华建材经营部遗失公章一枚,章文:“武夷山市景华建材经营部”,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景华建材经营部 2020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靓丽理发店遗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981MA2YQUYR26,声明作废。 福安市靓丽理发店 2020年7月14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摩根弗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7月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同建 联系电话:13799995700 清算组成员:陈同建、陈金兰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福马路39号福州集友广场1#楼702单元 福州摩根弗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负责人:陈同建 2020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本人林木森遗失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证号:352226196605030039,声明作废 挂失人:林木森 2020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汇联天下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20030858,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汇联天下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福州意之元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遗失财务章(编码:3501210065141)、合同章(编码:3501210065142)、发票章(编码:3501210065143)各一枚,声明作废。 福州意之元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7月13日股东决定,福建省武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860598118 联系人:吴大华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工业区 福建省武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胡晓群不慎遗失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1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名称: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晓群美甲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901MA33A81J3C,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胡晓群 2020年7月14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7月13日股东会决议,福建埃弗莱姆润滑油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6605943232 联系人:吉煜炜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区 福建埃弗莱姆润滑油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7月9日股东决定,漳州伟创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174660699 联系人:朱德伟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后店村樟山579号 漳州伟创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晓娟茶庄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编码:3507840025994;规格:38;材质:铜制;形状:圆形,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晓娟茶庄 2020年7月14日 认领公告 2020年6月2日21时17分,福州海警局在黄岐附近海域,对“无船名船号”船进行登临检查,船上运载一批成品油,在该船上未发现船载成品油的任何手续。因我局近期将对该船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请该船所有人携带相关证件来我局办理手续。 联系电话:18050327650 联系地址:福州市连江县黄岐镇海丰街新城西路251号 福州海警局连江工作站 2020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厦门银晟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不慎遗失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3年4月1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583100113201,现声明作废。 厦门银晟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20年7月14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万丰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橡胶质公章一枚(内书:武夷山万丰商贸有限公司)及正方形法人私章一枚(内书:陈姿合印),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万丰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 注销公告 长乐天宏针纺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789009562U),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19)闽0182破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长乐天宏针纺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现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长乐天宏针纺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合墨财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0年07月0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晓东 联系电话: 1301577332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长洋路177号福州出口加工区综合办公楼602 -B74室(自贸试验区内) 福州合墨财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王晓东 2020年7月14日 中止工伤认定时限通知书 编号:福州市(连江县)中止[2020]107号 陈章计(身份证号码:350122197709131012) : 你于 2020年5月27日向我局提交的陈章计的工伤认定申请,经审核,需要提交劳动关系确认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你与福建世星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结论,你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决定中止对 陈章计工伤认定的程序,中止期间不计入时限要求。 特此通知 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7 月14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西埔镇稻荷寿司店不慎遗失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2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6260025800),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西埔镇稻荷寿司店 2020年7月14日 福建省烟草公司漳州市公司公告 福建省烟草公司漳州市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下发漳烟司〔2020〕11号《福建省烟草公司漳州市公司关于成立漳州市烟草劳动服务公司清算组的通知》,决定成立漳州市烟草劳动服务公司清算组对漳州市烟草劳动服务公司进行清算、关闭、注销相关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漳州市烟草劳动服务公司的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元光北路19号金叶大厦八楼;邮政编码:363000;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3365006968、0596-2951746;邮箱:winniepi@qq.com)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 二、漳州市烟草劳动服务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漳州市烟草劳动服务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特此公告。 福建省烟草公司漳州市公司 2020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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