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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修铭: 本院受理原告姚蔚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刘善辉: 本院受理原告罗学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李杨清: 本院受理原告雷福寿与被告李杨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陈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陈越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20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许利红: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许利红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吴明川: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吴明川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高伟灿: 原告漳州市芗城盛永不锈钢有限公司与被告高伟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20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李光辉: 本院受理原告潘文辉与被告李光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41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罗荣坤: 本院受理原告杨秀卿与被告罗荣坤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24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柯金通、麻林芝: 本院受理原告黄庆阳诉被告柯金通、麻林芝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10月29日9时00分在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榜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张太喜: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与被告张太喜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7民初121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原告代垫的保险理赔款21476元及相应利息等)、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名单、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沙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刘晓燕、大田县开创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华通解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三明华通解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427民初215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沙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海洋国际文化艺术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海洋国际文化艺术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海洋国际文化艺术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海洋国际文化艺术管理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232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29日 福建三鑫隆信息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刘象国、刘裔鉴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榕开劳人仲案字[2020]第300、315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活动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并定于2020年11月2日上午9点10分开庭。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30号)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29日 福建三鑫隆信息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王哲欣、胡虹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榕开劳人仲案字[2020]第299、306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活动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并定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9点10分开庭。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30号)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29日 福州乐群沃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余淑娇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榕开劳人仲案字[2020]第125号《裁决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30号)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29日 将乐县淘金商超市、涂波: 本院受理原告将乐县延平贸易商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428民初293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法院依法判决:将乐县淘金商超市、涂波应支付将乐县延平贸易商行货款15155元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79元,公告费6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将乐县郭子贸易商行: 本院受理(2020)闽0428民初933号原告将乐县延平贸易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200元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尤敏、梁雪艳: 本院受理(2020)闽0428民初938号原告将乐县延平贸易商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5414元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李泽其、黄桂英: 本院受理(2020)闽0428民初1184号原告张明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6000元及支付违约金和律师代理费48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黎莉: 本院对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诉黎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9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瞿双枝、瞿铃: 本院对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诉瞿双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8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郭灵、何建旺、俞弟弟: 本院对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诉郭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9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江育成: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02民初19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刘清民: 本院受理原告杨其进与被告刘清民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9民初447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本院判决如下: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杨其进劳务工资555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由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大金电器店遗失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7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50981600136566,声明作废。 福安市大金电器店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口水鸡排店遗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1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许可证编号:JY23509810057156,声明作废。 福安市口水鸡排店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恒佳养殖专业合作社遗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50981070888949W,声明作废。 福安市恒佳养殖专业合作社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长泰县丰农果蔬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长泰县丰农果蔬专业合作社,现声明作废。 长泰县丰农果蔬专业合作社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福建太宇金服实业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501110106094)、发票专用章(编号:3501110106097)、财务专用章(编号:3501110106095),声明作废。 福建太宇金服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 认领公告 2020年7月27日10时许,围头边防派出所根据线索,在晋江市龙湖镇福林村福建劲翔物流有限公司旁空地查获一个地上油罐,该油罐内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2.63吨,现场未发现该批成品油的任何手续,后经进一步检查,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因上述查获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晋江市边防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晋江市公安局围头边防派出所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顺畅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4020000615,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顺畅运输有限 责任公司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龙文区康安大药房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30021864,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龙文区康安 大药房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福州玉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20121733号,现声明作废。 福州玉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妙纤商贸有限公司遗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9月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13509810052461,声明作废。 福建省妙纤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对以下号段内领出未使用的投保书声明遗失作废:单证代码000000Y00033,单证名称人身保险投保书(51版),投保书号码段为00025100226151-00025100226246、 单证代码000000Y00043,单证名称人身保险投保书(61版),投保书号码为00026100056786-00026100056802,特此声明作废。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福建分公司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漳平市平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漳平市平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圆形公章一枚,直径3.8CM,现声明作废。 漳平市平达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29日 声 明 兹有“泉州市丫丫宝贝贸易有限公司”因名称变更为“泉州腾皓物流有限公司”,现刻有“泉州市丫丫宝贝贸易有限公司”的圆形木质公章作废,特此声明。 泉州腾皓物流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旺运珠宝商行不慎遗失由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9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304MA2YLRHY61,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旺运珠宝商行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好再来超市不慎遗失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1月25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编号:JY13504290018694),现声明该许可证副本作废。 泰宁县好再来超市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长乐区潭头红星便利店不慎遗失圆形木质公章一枚(内书:长乐区潭头红星便利店;公章编码:3501820011272;公章规格:3.8cm),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长乐区潭头红星便利店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厦门市翔安区李建良猪肉摊不慎遗失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06年1月1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213820003766,现声明作废。 厦门市翔安区李建良猪肉摊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阿昌小吃店不慎遗失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6月1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50981600212976,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阿昌小吃店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福州魔法时空摄影有限公司鼓楼区华林路分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该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20416110073566,现声明该电子营业执照作废。 福州魔法时空摄影有限公司 鼓楼区华林路分公司 2020年7月29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鑫顺捷停车场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9年1月2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2350784MA30NT306J,现声明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鑫顺捷停车场 2020年7月29日 公 告 潘世杰: 本局立案查处你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本局已于2020年7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你去向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莆市监处〔2019〕497号),本局决定对你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涉案商品,并处罚款人民币121495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9日 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处罚告知 阮希程(身份证号:352201197609181659),你于2019年9月5日08时40分,驾驶牌号为闽JK785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侨兴路闽东路口至天湖路口路段,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现依法告知你:你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500元的处罚;你实施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五条第一款、《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你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我队提出陈述和申辩或在三日内向我队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你的权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7月29日 减资公告 经股东会决议,武平县天然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拟减少资本公积1715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武平县城厢镇环城东路园丁客都汇1号旅游集散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7-4866885 联系人:林桂连 武平县天然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7月26日股东会决议,福州千弘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5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050789995 联系人:明芳安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青洲路77号区档案馆大楼1305(B)室(自贸实验区内) 福州千弘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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