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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0 16:44:54

福建法治报2020年8月8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陈孝顺:

本院受理原告陈树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姚秀武:

本院受理原告郑芷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本院(2020)闽0902民初6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林宝珠:

本院受理原告林枝明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空白答辩状、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黄萍钦、黄守健:

本院受理原告张美芳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16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吴香贞:

本院受理原告封雪梅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17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林友铭、滕秀琳:

本院受理原告滕秀清与被告林友铭、滕秀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林希:

本院对肖冠男诉林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1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吴兀:

本院受理原告罗聪明与被告吴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许俊楠: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许俊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张伟: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3252号原告陈海林与被告张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32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阮小妹: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768号原告林孔登与被告阮小妹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天成岩竹筏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00年3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7811000808),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天成岩竹筏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8日

朱桂春: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593号原告朱永与被告朱桂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林孝清:

本院受理(2020)闽0125民初1930号永泰县樟城镇胜溢汽车租赁服务商行与被告林孝清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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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勤生:

本院受理原告吴希春与被告黄勤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案号:(2020)闽0124民初255号。判决主要内容为:黄勤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吴希春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详见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124民初2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章智总: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佰氏控股有限公司与被告章智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02民初183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林良其: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三明市麒麟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2民初3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柯良煌:

本院受理原告赖斌与被告柯良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02民初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陈艳:

本院受理原告何文顺与被告陈争、第三人陈艳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402民初41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姜坫勇: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家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姜坫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请求判令被告缴纳物业费6280元、物业水电公摊费1248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0)闽0427民初180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李传明:

本院受理原告汤春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7民初5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李传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偿还汤春羽借款本金26万元;2.李传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支付汤春羽从2020年3月9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3.案件受理费5200元、财产保全费182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7620元,由李传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沙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李礼峰、李礼根、李义水、李建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与被告李礼峰、李礼根、李义水、李建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6839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独任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遗失声明

南平建阳区嘉鑫酒商行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84MA2Y1UFA6W),现声明作废。

南平建阳区嘉鑫酒商行

2020年8月8日

林志强: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乡村基食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林志强买卖合同纠纷2案[(2020)榕仲受339、340号] ,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述案件分别定于2020年11月10日上午9:30、10: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8月8日

高子城: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心家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高子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152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0年11月10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8月8日

福建嘉诚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林诚、邓玮玮: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省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建嘉诚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林诚、邓玮玮民间借贷纠纷案[(2020)榕仲受441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0年11月26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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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文:

本院受理(2020)闽0428民初1101号原告将乐县国通隧道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2867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8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5日的股东会决议,福建省邵武金塘安晟祺化工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3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减资小组组长:黄义文

成员:黄杨辉、黄庄鑫、李立斌

联系人:黄玺

联系电话:0599-6668266

联系地址:福建省邵武市吴家塘镇金塘工业园区1期行岭路2号

福建省邵武金塘安晟祺

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8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罗源县博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人:姜良栋

联系电话:13459133000

联系地址:罗源县松山镇白水村东湾里

罗源县博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姜良栋 副组长:郑学勇

2020年8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漳州市芗城区骐利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4月8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天福

联系电话:13385966976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北星村

漳州市芗城区骐利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天福

清算组成员:戴莹宣

2020年8月8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网吧行业协会因协会地址搬迁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 J4022000963701;账号:410466727683;户名:武夷山市网吧行业协会;开户行:中行武夷山崇安支行),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网吧行业协会

2020年8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力美(福州)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廖能杰

联系电话:18650088299

联系地址:福州市金山工业集中区福湾园阳岐路59号4楼1层

力美(福州)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廖能杰 副组长:郑仲维

2020年8月8日

作废声明

本公司作废公章一枚,公章章文:福建省宁紫种业有限公司,声明作废。

福建省宁紫种业有限公司

2020年8月8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6日股东会决议,福州市仁禾医疗门诊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280091722

联系人:李梅珠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34号置福大厦2一3楼

福州市仁禾医疗门诊有限公司

2020年8月8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6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省森文建筑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5066万元人民币减少为328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960555317

联系人:王婉红

地址:福建省沙县高桥镇杉口村171号

福建省森文建筑有限公司

2020年8月8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5日股东会决议,烨福贸易(莆田)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5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7505947169

联系人:陈金花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北街412号

烨福贸易(莆田)有限公司

2020年8月8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5日股东会决定,莆田市云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457004455

联系人:许军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361号安福家园3号楼130室

莆田市云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8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5日股东会决议,莆田市远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7505947169

联系人:陈金花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山牌村华林工业园区内

莆田市远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8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欣达游乐园不慎遗失惠安县公安局刊刻的公章一枚,现声明该公章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本公司将依法申请补刊刻公章。

惠安县欣达游乐园

2020年8月8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宏泽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邵武市宏泽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编码:3507810010775),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宏泽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8月8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英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内书: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英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英泰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8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安市璀璨人生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8月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忠

联系电话:13685092755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阳头街道鹤祥路55号102D

福安市璀璨人生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刘忠 副组长:林月华

2020年8月8日

遗失声明

朱芳,身份证:35222519941219304X不慎遗失福建教育学院2014年12月30日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一份,证书编号:6635910112077440,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朱芳

2020年8月8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金四城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 J391003259230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和源居支行,账号:35050161480000000238,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金四城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8月8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张慧丹、福建海油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5日张慧丹、福建海油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向本人谢维添借款人民币叁佰贰拾万元整,约定月息按2分计算,借款期限两年,双方签订一份《借款合同》。2017年8月15日张慧丹、福建海油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向本人谢维添借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约定月息按2分计算,双方签订一份《借款合同》。以上两笔借款共计人民币叁佰肆拾万元整。以上借款本金人民币叁佰肆拾万元及利息你们尚未归还。本人谢维添已将上述两份《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人民币叁佰肆拾万元整及相应的利息)转让给林杰平(男,身份证号码350111195909200459)。现本人书面正式通知你们。

特此通知。

通知人:谢维添

2020年8月8日

声明

泉州市泉港区老区建设促进会圆形木质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泉州市泉港区民政局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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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10时在福州市五一中路115号运通大厦2楼会议室公开拍卖一批涉案海砂(船号:海盛73、航源298、闽福建货0067、海润168、吉祥588、华红156、兴平6587、海顺836)共计:10066.652m3。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标的按每立方米单价拍卖,按上述标的方量计算总价,拍卖成交后,按现状分标的分别移交,不称重不计方量,标的实际方量与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做多还少补之价格上的增减。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我司和委托方对标的数量、品质和瑕疵等不承担担保责任。

经委托方审核满足条件的福建省内注册的企业或者公司(不接受个人报名),于2020年8月13日17时前向本公司交付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携带相关证件办理竞买手续、获取竞买权限,并按要求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看样时间:2020年8月11-12日。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报名地点:福州市五一中路115号运通大厦3楼。

咨询报名电话:0591-88593473

福建运通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0年8月8日

公告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福建省融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12月22日裁定受理福建汇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恒实业”)强制清算一案[案号:(2019)闽01强清4号],并于2020年6月12日指定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人员组成福建汇恒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本所接受指定后,立即组建清算组,组长:郭奕芬,组员:林琰、陈少、张宝树、谢琦、欧慧琳、唐东凯、谢杰、王锐。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请汇恒实业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汇恒实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汇恒实业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清算组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9层 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谢琦律师,电话15005011379。

特此公告。

福建汇恒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0年8月8日

关于召开福建聚鑫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经福建聚鑫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郑乃学提议,现本公司决定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有关事项。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二O二O年十二月一日9点半开始,会议时间预计为2小时

二、会议地点:福州市三八路53号鹤林新城11号楼2506

三、召集人:本次会议由本公司执行董事郑乃学召集

四、会议主持人:郑乃学

五、会议出席人:公司全体股东:郑乃学、陈庆(公民身份证号码:352227196903136110)、陈汉森(公民身份证号码:352227197912126138)

六、会议内容:

1、审议本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材料及手续交由郑乃学保管,本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材料及手续包含公司开户许可证、信用代码证、贷款卡、财务章、郑乃学私章、信用社制单、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审议本公司依据2014年9月18日全体股东签订的《承包协议》约定的标准,要求股东陈庆、陈汉森支付2017年1月19日至今的承包金;

3、关于“八一”茶场部分场地租赁协议履行事宜。

七、注意事项

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60号锦江苑1座302单元

联系人:郑乃学,联系电话:13559183388,13559959066。

特此通知!

福建聚鑫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8月8日

遗失声明

郑玉柳遗失购车发票原件,车型:重汽豪曼,车架号:LEZAD1EC1LF050929,发动机号:E5035L00080,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玉柳

2020年8月8日

遗失声明

古田守纯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一枚公章,公章编号:3522270009325,现声明作废。

古田守纯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

2020年8月8日

更正声明

福州市西园铝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在福建法治报刊登的减资公告,其中"根据2020年6月13日股东会决定,福州市西园铝业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系误刊,正确为:根据2020年6月13日股东决定,福州市西园铝业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特此更正。

福州市西园铝业有限公司

2020年8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金通家具执照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本公司将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龙

联系电话:13799930888

联系地址:闽侯县南屿镇后山村

福建省金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龙 副组长:陈金玉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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