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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7日讯 张宏陈: 本院受理原告世纪金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诉张宏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5日 刘成福: 本院受理原告金赛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5日 赖和杰、赖桂林、赖荣、福建省融都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赖和杰、赖桂林、赖荣、福建省融都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巷口法庭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5日 东山县西埔镇大力汽车服务中心、朱佛耀: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泰亦美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东山县西埔镇大力汽车服务中心、朱佛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巷口法庭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5日 颜惠英: 本院受理(2020)闽0602民初6413号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颜惠英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巷口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5日 梁健: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梁健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5日 刘丽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刘丽平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20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5日 张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张红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的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5日 廖晟贤: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廖晟贤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的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5日 邹华增: 本院受理原告邹海榕与被告邹华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5日 吴素卿: 本院受理原告温培安与被告吴素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02民初56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吴素卿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温培安借款本金13000元。案件受理费125元,减半收取计62.5元,由吴素卿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5日 郑忍峰、郑福川、郑选枝、郑祖明、周灿辉、周志明、张桂香、林金财、林生辉及福建省仙游县园庄镇六户村民委员会: 本院受理吴乞生、林丽英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322民初41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郑选枝、郑福川赔偿给原告吴乞生、林丽英37000元(郑选枝、郑福川先行垫付的3万元赔偿款从中抵扣)。二、被告郑忍峰、郑祖明、周灿辉、周志明、张桂香、林金财、林生辉赔偿给原告吴乞生、林丽英21000元(每人承担3000元),上述给付款项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三、驳回原告吴乞生、林丽英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5日 李春菊: 本院受理案号(2020)闽0481民初1588号案件,原告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李春菊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81民初1588号民事判决书。李春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万通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29481.45元、利息4239.1元 (含滞纳金,利息及滞纳金暂计算至2020年3月14日),合计33720.55元,并按约定违约收费标准(利息与滞纳金之和折算借款本金的月利率不超过2%,折算月利率超过2%则按2%计算)继续支付利息及滞纳金至还清欠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43元,减半收取计321.5元,由李春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5日 张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与张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闽0481民初178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5日 辞职公告 福州冠达服装有限公司: 因个人原因,本人陈少声明辞去福州冠达服装有限公司监事职务,请公司尽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此致! 声明人:陈少 2020年8月15日 遗失声明 本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章文:福安市鑫恒源工贸有限公司,声明作废。 福安市鑫恒源工贸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5日 杨求兴: 本院受理原告郭贤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8民初502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法院依法判决:杨求兴应返还郭贤英借款100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3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宝泉家具商行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03年4月2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501023001434,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宝泉家具商行 2020年8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王华日用品店不慎遗失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6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350981600095343。声明作废。 福安市王华日用品店 2020年8月15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14日股东决定,福鼎集品臻茶业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280051527 联系人:吴铃丽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山前街道置信锦绣园汇锦苑A-3号 福鼎集品臻茶业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5日 公 告 现本院有如下案件未退诉讼费:政民初227号案件当事人谢孝应;(2015)政民初155号案件当事人南平市祥银贸易有限公司;(2015)政民初258号案件当事人张美玉;(2015)政民初259号案件当事人张应聪;(2015)政民初260号案件当事人许仪玉;(2015)政民初107号案件当事人陈步汉;(2015)政行初627号案件当事人黄成铨;(2015)政民初209号案件当事人苏小强;(2015)政民初273号案件当事人陈水兴;(2015)政行初275号案件当事人范政军;(2015)政民保9号案件当事人陈其潭;(2015)政民初291号案件当事人许经荣;(2015)政行初294号案件当事人朱莉;(2015)政民初295号案件当事人魏利平;(2015)政民初231号案件当事人吴传礼;(2015)政民初302号案件当事人叶荣娇;(2015)政民初303号案件当事人叶发凤;(2015)政民初304号案件当事人刘智辉;(2015)政民初305号案件当事人宋忠德;(2015)政民初307号案件当事人杨上源;(2014)政民初151号案件当事人林沐富;(2015)政民初152号案件当事人汤优忠;(2015)政民初153号案件当事人张有荣;(2015)政民初320号案件当事人应志东;(2015)政民初322号案件当事人刘俭连;(2015)政民初295号案件当事人魏利平;(2015)政民初324号案件当事人许洁;(2015)政民初326号案件当事人郑成业;(2015)政民初328号案件当事人郑德荣;(2015)政民初332号案件当事人吴寿安;(2015)政民初335号案件当事人叶幼女;(2015)政民初336号案件当事人许德生;(2015)政民初337号案件当事人汤建青、余美进;(2015)政民初338号案件当事人吴陈水;(2015)政民初339号案件当事人马平弟;(2015)政民初340号案件当事人李秀英;(2015)政民保10号案件当事人张子军;(2015)政民初258号案件当事人毛可荣、毛可英、毛荣妫;(2015)政民初341号案件当事人陈华;(2015)政民初342号案件当事人苏小强;(2015)政民初348号案件当事人魏庄旭;(2015)政民初349号案件当事人王新年;(2015)政民初108号案件当事人林辉;(2015)政民初341号案件当事人郑明秀;(2015)政民初351号案件当事人李玉烽;(2015)政行初3号案件当事人尹孔钟;(2015)政民初345号案件当事人陈光华、郑代发;(2015)政民初355号案件当事人池淑梅;(2014)政民初356号案件当事人颜祖华;(2015)政民初357号案件当事人吴世祥;(2015)政民初358号案件当事人许贵兴;(2015)政民初359号案件当事人叶迓妹;(2015)政民初360号案件当事人赖明桃。请以上当事人及时与我院联系,办理诉讼费退费手续。(联系人:周淇17759912622) 政和县人民法院 2020年8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建杏桔堂中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 J3910028781001,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账号:118060100100113087,现声明作废。 福建杏桔堂中医药有限 责任公司 2020年8月15日 认领公告 2020年7月17日1时35分,福州海警局在洋屿附近海域,对“无船名船号”船进行登临检查,船上运载一批成品油,在该船上未发现船载成品油的任何手续。因我局近期将对该船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请该船所有人携带相关证件来我局办理手续。 联系电话:18050327650 联系地址:福州市连江县黄岐镇海丰街新城西路251号 福州海警局连江工作站 2020年8月15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丰洋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260010786,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丰洋水产养殖 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5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12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省聚晟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505935586 联系人:林建铃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甘棠工贸区 福建省聚晟高分子材料 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5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14日股东会决议,永泰县铨发贸易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308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8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600841477 联系人:鄢向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岭路乡岭路村岭路街58号 永泰县铨发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5日 遗失声明 长泰县古农农场陈丽萍综合零售便利店不慎遗失福建省长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2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625MA33RK5A0E,现声明作废。 长泰县古农农场陈丽萍 综合零售便利店 2020年8月15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8月13日股东会决议,福州市远宏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0万元人民币,债券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459117163 联系人:陈丽丹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后屿路23号福兴楼6楼607单元 福州市远宏邦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建国器腾辉研学旅行基地有限公司遗失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7月22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编号:JY13504810069775,声明作废。 福建国器腾辉研学旅行 基地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5日 遗失声明 顺昌县烟草综合经营部城西商店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号:3507211800737),现声明作废。 顺昌县烟草综合经营部 城西商店 2020年8月15日 遗失声明 顺昌县烟草综合经营部城南商店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号:3507211800887),现声明作废。 顺昌县烟草综合经营部 城南商店 2020年8月15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畜牧兽医学会,不慎遗失南平市民政局1999年12月21日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700B2979203XG),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畜牧兽医学会 2020年8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建泽天祥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2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3GXTA96,现声明作废。 福建泽天祥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5日 遗失声明 钱仙城不慎遗失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名称:福州市台江区茶亭钱仙城服装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103MA34B8A367,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钱仙城 2020年8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建杏桔堂中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20216130,现声明作废。 福建杏桔堂中医药有限 责任公司 2020年8月15日 遗失声明 上海银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20100968,现声明作废。 上海银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2020年8月15日 认领公告 2020年08月13日,钢质油船“沪山油45”(船长30米,宽5米)及船载成品油约80吨;钢制油船“六航机3015”(船长30,宽5米)及船载成品油约15吨;一辆空载改装箱式油罐车:前车牌闽A.Q2076,后车牌闽A.K188挂;一辆载有约25吨油油罐车:前车牌闽A.C9801,后车牌闽A.X568挂;一辆空载油罐车:前车牌赣F. A8211, 后车牌赣C.8S62挂;一辆空载油罐车:前车牌闽A. R8559,后车牌闽A.C276挂在福州琅岐特大桥桥底岸边附近被执法部门查获。经查,以上船舶及车辆均无人员,仅有一名码头拉管工人,且其无法提供该批成品油合法齐全手续、也无法说清该批成品油原主。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批成品油货主及船主、车主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闽安村水门道70号,联系人:林警官,联系电话:0591——83582110) 福州海警局 2020年8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建金剑房产销售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福建金剑房产销售有限公司;公章编码:3507220006194;规格:4.2cm),现声明作废。 福建金剑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5日 遗失声明 南平联合化学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年12月19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企独闽南总副字第004251号),现声明作废。 南平联合化学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5日 遗失声明 漳州南芙花卉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漳州南芙花卉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漳州南芙花卉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5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第三人通知书送达公告 福州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李孝连: 本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李敬霞不服被申请人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许福州影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立的行政许可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号:榕市监复字〔2020〕26号)。李敬霞称其系被冒用身份证登记为该公司股东及监事,其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请求撤销该设立登记。经审查,你们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追加你们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交你们的身份证明(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对行政复议申请的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巧君、张永华 联系电话:0591-22032053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5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第三人通知书送达公告 牛长青、武湘成: 本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李敬霞不服被申请人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9月21日核准福州朗睿投资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号:榕市监复字〔2020〕33号)。李敬霞称其系被冒用身份证变更登记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其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请求撤销该次变更登记。经审查,你们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追加你们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交你们的身份证明、对行政复议申请的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巧君、张永华 联系电话:0591-22032053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5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第三人通知书送达公告 官平、黄佳勤、陈龙、李孝连: 本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李敬霞不服被申请人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8月22日核准福州兴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号:榕市监复字〔2020〕34号)。李敬霞称其系被冒用身份证变更登记为该公司股东及监事,其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请求撤销该次变更登记。经审查,你们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追加你们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交你们的身份证明、对行政复议申请的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巧君、张永华 联系电话:0591-22032053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5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第三人通知书送达公告 林文辉、陈志强、李孝连: 本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李敬霞不服被申请人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25日核准福州月半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号:榕市监复字〔2020〕35号)。李敬霞称其系被冒用身份证变更登记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其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请求撤销该次变更登记。经审查,你们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追加你们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交你们的身份证明、对行政复议申请的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永华、曾巧君 联系电话:0591-22032053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5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第三人通知书送达公告 李晓峰、李孝连: 本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李敬霞不服被申请人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27日核准福州励添宸祥贸易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号:榕市监复字〔2020〕36号)。李敬霞称其系被冒用身份证变更登记为该公司股东及监事,其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请求撤销该次变更登记。经审查,你们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追加你们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交你们的身份证明、对行政复议申请的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永华、曾巧君 联系电话:0591-22032053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5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第三人通知书送达公告 福州融泰帆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周道良、李孝连: 本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李敬霞不服被申请人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8月4日核准福州融泰帆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号:榕市监复字〔2020〕37号)。李敬霞称其系被冒用身份证变更登记为该公司股东及监事,其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请求撤销该次变更登记。经审查,你们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追加你们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交你们的身份证明(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对行政复议申请的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永华、曾巧君 联系电话:0591-22032053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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