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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玲(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北村北郭24号): 本院受理原告陈贤丽与被告郭小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181民初64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郭小玲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贤丽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利率从2019年1月18日起按月利率1.2%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王可程(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埕边村王厝里5号): 本院受理原告冯雅琴与被告王可程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181民初5026号民事判决,判决:一、王可程应按每月1200元的标准向冯雅琴支付王宇翔自2018年5月起至王宇翔年满十八周岁止的抚养费,其中本判决生效前的抚养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判决生效后的抚养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的1日前支付;二、驳回冯雅琴的其他讼诉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卢振钦(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道北村道周42号): 本院受理原告施国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45000元及相应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21年3月30日10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卢振钦(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道北村道周42号): 本院受理原告翁祖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万元及相应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21年3月26日10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游书福(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沁前村中路124号): 本院受理原告俞珠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768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21年3月26日9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李以挺(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东埔村西里26号): 本院受理原告许明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及相应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21年3月29日10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薛玉水(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泽岐村779-1号): 本院受理原告何秀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96000元及相应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21年3月30日10时3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郑玉锋(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后郑村后郑169号): 本院受理原告李建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2000元及相应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21年3月29日14时3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陈瑞: 本院对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陈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91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顺来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恒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顺来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20)闽0602民初63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前往本院巷口法庭领取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后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林庆忠、林嵛寅: 本院受理原告庄高文与被告林庆忠、林嵛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王禄兴: 本院受理原告韩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902民初9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起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卓本和: 本院受理原告潘雅英与被告卓本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次日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于忠宁: 本院对原告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17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张莺芳、尤永温: 本院对原告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1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李扬韩、林海英: 本院对原告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12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遗失声明 博康眼科医院(福建)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钢质公章一枚【内书:博康眼科医院(福建)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博康眼科医院(福建)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黄运林: 本院受理(2020)闽0403民初1920号原告罗宗德与被告黄运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6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邓积亮、陈文惠: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与被告邓积亮、陈文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03民初14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黄荣彪: 本院受理原告林海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21民初21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钟琦: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民商事案件调解告知书、审判执行工作负面清单及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大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任建江: 本院受理原告任海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及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民商事案件调解告知书、审判执行工作负面清单及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大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朱万春、梁建英: 本院受理了原告王维与被告朱万春、梁建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陈记斌: 本院受理的原告俞潇峰与被告陈记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8日 遗失声明 福建圣博建筑工程设备有限公司遗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2年8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052318547P,现声明作废。 福建圣博建筑工程设备 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鲤城信德图文快印店不慎遗失莆田市仙游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3月1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50322MA2Y35D39M。声明作废! 仙游县鲤城信德图文快印店 2021年1月8日 遗失声明 宁德市宏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22310000525,声明作废。 宁德市宏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1年1月8日 认领公告 2021年1月6日,福州海警局在马尾青洲集装箱码头附近水域查获一艘无船名船号船舶(船长约24.5米,宽约4.5米,蓝色驾驶台,蓝色船身),现场查获成品油约20吨,现场未发现该批成品油合法手续。现依法对该艘船舶及船载成品油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批成品油油主、船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材料到福州海警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591-8329611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东街村坑里188号 福州海警局 2021年1月8日 遗失声明 赵文明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9月2日核发的注册号为350104600127507的福州市仓山区赵文明铁艺店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声明作废。 声明人:赵文明 2021年1月8日 遗失声明 明溪县城西旅社不慎遗失明溪县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一份及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各一份。现声明该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作废。 明溪县城西旅社 2021年1月8日 遗失声明 福州江日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公司不慎遗失福州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6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49E3X2R,现声明作废。 福州江日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 福州片区分公司 2021年1月8日 遗失声明 福清市鑫汇众汽车维修厂不慎遗失圆形木质公章一枚、章文:福清市鑫汇众汽车维修厂,现声明作废。 福清市鑫汇众汽车维修厂 2021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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