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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芗城区昌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杨锴任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金志森: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金志森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柯达煌: 本院受理原告程新强与被告柯达煌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74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曾何水: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鑫众祥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曾何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74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周荣钦: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周荣钦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66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戴景文: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戴景文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67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郑银周: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郑银周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69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张林杰: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张林杰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67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蔡勇斌: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蔡勇斌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66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许伟伟: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许伟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69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陈国泰: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陈国泰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65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庄洪金: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庄洪金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65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吴国财: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吴国财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602民初67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林成彬: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林成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69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苏建新: 本院受理原告耿怡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求:1.要求苏建新支付耿怡秋借款4000元;2.要求苏建新承担本案诉讼费)、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4月7日15时00分在本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石东亮: 本院受理的原告姚礼斌与被告石东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3月3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福州世纪中辉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对王小兰诉你司与邹艳琳、叶绪、张广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1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福州世纪中辉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小兰与被告邹艳琳、叶绪、张广龙、福州世纪中辉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张广龙提起了上诉,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郑运林、邱秀芳: 本院对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17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姚为新: 本院对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17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饶晓辉: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饶晓辉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9民初757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交纳通知书,判决内容如下:饶晓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偿还福万通普惠金融卡尚欠借款本金229969.14元及尚欠借款利息和违约金(利息和违约金自2019年8月22日起按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至给付之日止,但应扣除饶晓辉已经支付的利息1261.8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36元,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1765元,公告费600元,合计7401元,由饶晓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许清湖、杨和玉: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许清湖、杨和玉、李宗应、杨和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9民初658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通知书,判决内容如下:许清湖、杨和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偿还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李宗应、杨和平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李宗应、杨和平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许清湖、杨和玉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18元,公告费600元,财产保全费900元,合计3518元,由许清湖、杨和玉、李宗应、杨和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李维升: 本院受理原告高莉与被告李维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02民初89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李维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高莉借款50000元,并支付该款从2019年3月25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二、李维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高莉借款50000元,并支付该款从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的利息及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还清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苏德林、黄清香: 本院受理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肖支行诉苏德林、黄清香银行卡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02民初79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柯海燕: 本院受理原告余跃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303民初23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柯海燕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余静杰支付余跃自2013年8月起至2020年7月止的抚养费计42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775元,公告费720元,由余跃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李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分行诉李汉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303民初1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宋: 本院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诉宋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85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黄静修: 本院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黄静修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85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王建春: 本院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诉王建春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8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陈珊: 本院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诉陈珊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85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詹荣辉: 本院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诉詹荣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102民初85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薛彩平、莫荣秀、高程、林宇航、郑邦平: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清市祥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你们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16、17、18、22、370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0年12月30日分别作出(2020)榕仲裁16、17、18、22、370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各自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李欣怡不慎于2021年1月9日将身份证遗失,身份证号码:3504022001****0026,身份证有效期:2017年5月15日至2022年5月15日。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李欣怡 2021年1月12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月11日股东会决议,福安市美辰电子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860667366 联系人:缪文 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南郊鹤林巷25号 福安市美辰电子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明晟茶叶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20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7020051433;有效期至:2023年8月19日),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明晟茶叶店 2021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南靖县张婉华石材店不慎遗失南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4月1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627MA31LUFJ0A,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南靖县张婉华石材店 2021年1月12日 更正声明 福建中宏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在福建法治报刊登的减资公告,其中“根据2020年11月17日股东会决定,福建中宏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系误刊,正确为:根据2020年11月17日股东决定,福建中宏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特此更正。 福建中宏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涵江区爱尔家政服务部不慎遗失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12日核发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正本,证号:莆E201901637,现声明该许可证正本作废。 莆田市涵江区爱尔家政服务部 2021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舅婆厨坊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章文:福安市舅婆厨坊,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舅婆厨坊 2021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州正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40142910,现声明作废。 福州正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永安市华兴铝合金不锈钢经营部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50481200673,现声明作废。 永安市华兴铝合金不锈钢经营部 2021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建拾陆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法人章一枚,内书:潘翔,现声明作废。 福建拾陆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月11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省德化县心友工贸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伍仟万元人民币减少为壹仟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950168425 联系人:胡梅英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城东工业区 福建省德化县心友工贸 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认领公告 2020年12月28日0时许,福建海警局在漳州市云霄县陈岱镇礁美村鲍鱼场码头附近查获一艘无船名船号船舶及船上运载柴油一批,现场未发现该船船舶相关证书及船载柴油合法手续。此后经多方调查仍无法查证该船船主及柴油货主,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之内,请该船船主及柴油货主到漳州海警局认领并说明情况,逾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联系电话0596-5682110。 漳州海警局 2021年1月12日 认领公告 2021年1月6日9时18分,我局在霞浦县北壁乡四门桥村附近海域(26°35′.417N,119°50′.179E)查获一艘船舶(钢结构泡沫油船,船上空载,未涂刷船名船号,船长约15米、宽约4.5米)。查获时,在该船上未发现该船任何相关船舶证书。现依法在《福建法治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船主到我单位认领,逾期我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置。 联系电话:17705930494、0593-8507110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8号 宁德海警局 2021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代沛桃建材商行不慎遗失开户许可证,企业账号:14020281096 01060749核准号:J3910046883701,所以登报挂失。 福州市鼓楼区代沛桃建材商行 2021年1月12日 认领公告 2021年1月6日9时59分,我局在霞浦县北壁乡四门桥村附近海域(26°35′.517N,119°50′.797E)查获一艘船舶(钢结构泡沫油船,船上空载,未涂刷船名船号,船长约15米、宽约4.5米)。查获时,在该船上未发现该船任何相关船舶证书。现依法在《福建法治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该船船主到我单位认领,逾期我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置。 联系电话:17705930494、0593-8507110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8号 宁德海警局 2021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仓山区恒进电信特约服务部不慎遗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92350104MA2Y9LM08B,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福州市仓山区恒进电信特约服务部 2021年1月12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月11日股东会决议,福建天悦商务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960876062联系人:刘金林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望龙二路ICC升龙环球中心31楼06办公室 福建天悦商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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