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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17:38:28

福建法治报2021年3月27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张跃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与被告张跃光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8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陈绍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与被告陈绍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5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林俊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与被告林俊民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13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张建斌:

本院受理原告邱才峰与被告张建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02民初1092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林瑞苍:

本院对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与被告林瑞苍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303民初35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林瑞苍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贷记卡欠款本金59999.98元,并支付该款自2020年1月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2020年8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收的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龚秋洪:

本院对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与被告林瑞苍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303民初35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龚秋洪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贷记卡欠款本金71188.73元,并支付该款自2020年2月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2020年8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收的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陈秀媚:

本院对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与被告陈秀媚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303民初32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陈秀媚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54664.12元,并支付该款自2019年12月1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领用合约》约定计收的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其中,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上述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的总和不得超过按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余淑洪:

本院受理原告刘玉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2020)闽0303民初38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林永耀: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诉被告林永耀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郭剑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诉被告郭剑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303民初35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胡友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诉被告胡友君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俞红仔: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诉被告俞红仔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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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瑞凤: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诉被告邹瑞凤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郭金炼: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诉被告郭金炼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洪秀娥:

本院对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与被告洪秀娥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303民初19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黄汉荣:

本院受理原告林祖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6月22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张光前:

本院受理原告艾永仪与被告张光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30民初38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张光前:

本院受理原告艾开宗与被告张光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30民初38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波波电器店遗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5月9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304MA30K38Y99,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波波电器店

2021年3月27日

张光前:

本院受理原告艾述贤与被告张光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30民初38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姚天得、苏孙烈、林建华:

本院受理本院受理原告李宝秀与被告杨天共、姚天得、苏孙烈、林建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02民初2838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罗伟明: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193号原告辉恒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罗伟明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黄建华:

本院受理原告王圆圆与被告黄建华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27民初56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请求为:1、准予王圆圆、黄建华离婚;2、婚生女与王圆圆生活,黄建华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其成年止;3、王圆圆承担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29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7日

遗失声明

漳州东韵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20027108,现声明作废。

漳州东韵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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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三明市壹间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2MA3372L10J,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壹间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

道歉声明

本人余功运,因在三明市永安市下渡村网络上购买一只红腿陆龟,因饲养不当造成死亡。违反国家刑法相关规定构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罪。因我的无知和法盲,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造成国家经济损失人民币2500元。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特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保证今后爱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永不再犯。

声明人:余功运

2021年3月2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市福行畅通广告有限公司2021年3月25日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99号

联系电话:13799439513

联系人:罗静

福州市福行畅通广告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云金

2021年3月27日

遗失声明

福建翰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分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210072201,现声明作废。

福建翰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福州高新区分公司

2021年3月27日

遗失声明

周宁县永正钢材经营部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周宁县永正钢材经营部,现声明作废。

周宁县永正钢材经营部

2021年3月27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顺畅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340029216,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顺畅达货运代理

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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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福建省仙游县建伟成品油配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仙游县建伟成品油配送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阴晴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阴晴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

遗失声明

莆田美楠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美楠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7日

公 告

莆田市荔城区国兰鞋材加工厂:

本局于2020年7月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莆市监处〔2020〕364号),决定对你处罚款人民币30145元。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本公告视为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缴纳罚款人民币30145元及逾期加处罚款人民币30145元的义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7日

公 告

王朝清:

本局于2020年8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莆市监处〔2019〕396号),决定对你处罚款人民币79750元。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本公告视为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缴纳罚款人民币79750元及逾期加处罚款人民币79750元的义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7日

公 告

福建省丰晨财务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0年7月2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莆市监处〔2020〕312号),决定对你处罚款人民币11100元。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本公告视为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缴纳罚款人民币11100元及逾期加处罚款人民币11100元的义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国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9月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宗发

联系电话:15959129992

联系地址:福清市三山镇鳌峰村环岛路

福建国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林正国 成员:林宗发、陈清荣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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