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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 本院受理(2021)闽0602民初1172号原告陈素兰与被告李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29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何银蕊: 本院受理原告陈作明与被告何银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29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黄林辉: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与被告黄林辉银行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王建德: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与被告王建德银行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杨向文、谢小平、钟强: 本院受理原告黄玉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821民初3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何祥回、郑宝金: 本院受理原告孔祥云与被告何祥回、郑宝金民间借贷一案。现因你方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1、被告何祥回、郑宝金立即偿还原告本金20万元及利息;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何祥回、郑宝金: 本院受理原告王丽珍与被告何祥回、郑宝金民间借贷一案。现因你方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1、被告何祥回、郑宝金立即偿还原告本金10万元及利息;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何灵文: 本院受理原告郭依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125民初103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吴雯静: 本院受理原告林春兰与被告吴雯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5民初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陈丽英: 本院受理原告廖春香与被告陈丽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5民初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黄国文、高影珠、肖孝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黄国文、高影珠、肖孝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魏淑英、陈寿坤、陈楚文: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魏淑英、陈寿坤、陈楚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陈奶新、柯彬彬、陈奶成: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奶新、柯彬彬、陈奶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李绍飚: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适中支行与被告李绍飚银行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02民初552号民事判决。该判决判令:1.李绍飚在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适中支行处办理的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卡号:6228026576052102)于2021年1月11日到期;2.李绍飚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适中支行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透支本金29987.01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计算方式:1.截止2020年12月22日的利息1454.84元、违约金150元;2.从2020年12月23日起至本金实际支付时止,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三点二五计算的利息;3.从2020年12月23至本金实际支付时止的违约金,每月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金额的5%计算,最低1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以上三项的利息和违约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以透支本金29987.01元为基数,按2020年8月份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的数额);3.案件受理费590元,减半收取计295元,由李绍飚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罗忠全、刘冬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与被告罗忠全、刘冬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02民初2201号民事判决。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兰水火: 本院对张秋宝诉兰水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02民初911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廖勇胜: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廖勇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各一份。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杉农小信2019029号合同;2.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8000元及利息;3.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9时00分,在本院审判法庭(四)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林友东: 本院受理原告赖斌与被告林友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912),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林友东: 本院受理原告赖斌与被告林友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913),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余祥其: 本院受理(2021)闽0428民初496号原告黄加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及支付从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日 王向华: 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与被申请人王向华之间的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214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1年7月28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日 清算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大田县创新创业者协会于2021年4月25日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决议注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协会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协会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施朗普, 清算组成员:胡步旭、施朗普、李春孟 联系人:施朗普 联系电话:13599359979 联系地址:福建省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1号 大田县创新创业者协会清算组 2021年5月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4月29日的股东会决议,南平裕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丽芳 联系电话:18960683692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福兴路9号新城花园3#201室 南平裕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日 清算公告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4日受理龙岩市平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果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4月23日指定福建今日财富清算服务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为清算组。平果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6月18日前向清算组(地址:龙岩市双龙路1号万达中心2009室;电话:13763825963,联系人:章先生)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平果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平果公司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6月30日上午9:00在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通过现场、网络在线视频或者两者相结合方式召开,参会的债权人应提交营业执照、个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龙岩市平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年5月1日 减资公告 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007661560172),根据公司2021年4月29日股东会决议,拟减少注册资本,将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32,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减资仅是形式减资,不存在公司资产实际减少或将股东出资返还给股东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7-3960101 联系人:黄庆秀 联系地址:福建省上杭县工业园区同兴路6号 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阳市宏全建材有限公司2021年4月2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余宏全 联系电话:13809599043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市童游嘉禾大道和顺景园26号楼212房 建阳市宏全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负责人:余宏全 成员:李小琴 2021年5月1日 遗失声明 福州荔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 3501210043367,现声明作废。 福州荔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日 遗失声明 福清子众颐和家居设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810056112,现声明作废。 福清子众颐和家居设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依依相伴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48110000125,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依依相伴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日 遗失声明 福建南平荣坤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福建南平荣坤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010044387;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福建南平荣坤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日 泉 州 市 泉 港 区 前 黄 镇 前 黄 新 村 用 地 土 地 竞 代 建 的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定于2021年05月21日(星期五)10:30时,在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及中拍网络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前黄新村用地土地竞代建的拍卖。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前黄新村用地土地竞代建(详见《资产评估项目清单》),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191.6㎡(约合25.79亩),商业建筑面积20%以内,容积率:2.4,绿化率:30%以上,建筑密度:40%,限高60米以下,装修详见附件。上述数据根据评估报告清单描述,具体数量请竞买人自行到现场评估,拍卖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起拍代建商业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以上,办公面积不少于3200平方米以上。该竞代建竞拍带有保留面积,竞代面积须达到保留面积方可成交。 标的拍卖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百万元整(¥2000000.00)。起竞面积为:4000平方米。竞买人应于2021年5月20日17:00时前办理报名手续、接受资格审核、缴纳竞买保证金。汇入户名: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惠安建设南路支行,账号:13521501040004050,注明“竞代建保证金”并联系经办人办理登记手续。 报名条件: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企、事业法人或自然人(限前黄村原户籍村民,如若流拍,可向社会公开招标)。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实名注册。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05月20日17:00时。 勘察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20日, 勘察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前黄新村。 经办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350735055 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日 泉 州 市 正 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定于2021年05月08日(星期六)15:15时,在福建省莆田秀屿假日酒店公开拍卖出让1艘涉案船舶剩余价值。基本状况:标的:船长约71.3米,宽约15.6米,以及一批船舶附属设施(网框、电缆等),该船在拖拽过程中船舶驾驶台已丢失。竞买保证金:为¥25万元。竞买人应于2021年05月07日17:00时前办理报名手续、接受资格审核、缴纳竞买保证金。汇入户名: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惠安建设南路支行,账号:13521501040004050,并联系经办人办理登记手续。 报名资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企、事业法人或自然人。具有正常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或以上)。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05月07日17:00时 勘察时间、地点:2021年05月05日,福建省莆田市莆田文甲海洋渔业局人工渔樵附近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诚峰村一级渔港。 经办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350735055 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日 遗失声明 漳平市鑫鹏物流有限公司车号:闽F57075(黄色)不慎将漳平市运输管理所2020年5月22日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遗失,道路运输证号:闽交运管龙字350881001852号,现声明作废。 漳平市鑫鹏物流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延平区水垅前电站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市延平区水垅前电站;印章编码:3507010027245;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延平区水垅前电站 2021年5月1日 公 告 下列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被我队查获并依法扣留:闽AK6A02(小型普通客车)以上车辆的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我队提供相应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未前来我队接受处理。现我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的规定依法公告。请上述机动车的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按规定到我队处理,逾期我队将按上述规定对机动车进行依法处置。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福州高速公路支队五大队 2021年5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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