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1-05-13 14:48:00

福建法治报2021年5月13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林明祖、张惠院:

本院受理原告范秀月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福建宁德市华洲水产城有限公司、宁德市凯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伊春市竣邦建筑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游垂傅: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与被告游垂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于平、林庄莺:

本院对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10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陈杨:

本院对吴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24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张荣松:

本院受理原告罗瑞民与被告张荣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罗瑞民请求法院判令: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4700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流程公开告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林智升:

本院受理原告陈国斌与被告林智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邱进容:

本院受理原告曾龙与被告邱进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林美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林美娜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陈清光: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市七星通联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清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23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宁化县正宏竹制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4240003888,现声明作废。

宁化县正宏竹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伍运平、雷雁宾:

本院受理原告肖俊伟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吴永凤:

本院受理原告王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吴林灿、郭美兰: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与被告吴林灿、郭美兰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2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吴林灿、郭美兰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29464.3元、利息4667.16元、律师代理费2000元及按《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三明农商银行普惠金融·麒麟卡使用须知》约定的标准支付自2020年10月23日起至还清全部欠款之日止的利息;四、驳回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page]

严华:

本院受理原告黄志强与被告严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27民初820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请求为:1、严华偿还黄志强货款33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严华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21年7月16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龚培钰:

本院受理原告姜承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75000元;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证据、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高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汪蜀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与被告汪蜀明信用卡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98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汪蜀明立即偿还信用卡本金19700元、利息2148.94元、费用2903.39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杨怿承担。】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林吓糖: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林吓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3717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独任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十五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郑颖: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告郑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3725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独任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十五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陈丽清:

本院审理原告福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陈丽清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林晓鸣、林云峰:

本院审理原告福州世茂嘉年华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林晓鸣、林云峰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柳茂星、刘璐: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529号原告阳圣和与被告柳茂星、刘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7月29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班丽珍: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486号原告巩芳淮与被告班丽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7月29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张炳海:

本院受理(2020)闽0403民初750号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与被告张炳海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7月30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邓积贤: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687号原告邓翼明与被告邓积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7月30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金泰宾馆不慎遗失原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月1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现声明该执照正本作废。

泰宁县金泰宾馆

2021年5月13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5月11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省骄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伍仟万元人民币减至壹仟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606018786

联系人:林荣灯

联系地址:罗源县白塔乡赤岭口工业园147-148号

福建省骄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page]

遗失声明

顺昌县宜佳药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21日核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号:闽南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9004号,现声明作废。

顺昌县宜佳药店

2021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建闽榕石业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50902MA3233KL8Q)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内书:福建闽榕石业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福建闽榕石业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顺昌县印记展示制作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顺昌县印记展示制作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210006930),现声明作废。

顺昌县印记展示制作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建新大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长泰分公司不慎遗失公章、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章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新大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长泰分公司

2021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福天来健身休闲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年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许可证编号为JY23501020017421,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作废。

福建省福天来健身休闲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泉港惠榕海鲜楼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1月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5050053687,现声明作废。

泉州市泉港惠榕海鲜楼

2021年5月13日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第三次)

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君临香格里分园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5月8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君临香格里分园清算组

2021年5月13日

遗失声明

中国共产党浦城县临江镇七墩村支部委员会不慎遗失圆形木质党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中国共产党浦城县临江镇七墩村支部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5月12日股东决定,福州创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059155926 联系人:曾金香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2#楼自贸区两岸众创2-05Q室(自贸试验区内)

福州创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