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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斌: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国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11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5日 肖俊锋、朱俊琅: 本院受理原告颜俊凯与被告肖俊锋、朱俊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5日 公告 (2021)闽0421民特3号 本院于2021年5月7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朱玉明与被申请人朱玉富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朱玉富,男,1970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福建省明溪县瀚仙镇大焦村平下3号,公民身份号码:350421197006202013。申请人朱玉明称,其与被申请人朱玉富是兄弟关系,朱玉富于1991年8月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已30年,故申请法院宣告死亡。下落不明人朱玉富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朱玉富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朱玉富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朱玉富情况,向本院报告。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5日 何玉兰: 本院对尤冬诉何玉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5日 连江县久福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天津万通恒信集团有限公司: 原告乌鲁木齐明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连江县久福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赵小林、第三人天津万通恒信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本院裁定如下:驳回乌鲁木齐明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122民初346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5日 河源市华炜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许鲁明与被告河源市华炜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02民初6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5日 王育齐: 本院受理原告林小英与被告王育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5日 邓永鸿、曹冬珠: 本院受理原告杨健与被告邓永鸿、曹冬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1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邓永鸿、曹冬珠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杨健借款本金8.25万元。案件受理费1863元,由邓永鸿、曹冬珠负担。公告费600元,由邓永鸿、曹冬珠负担,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杨健支付。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5日 刘远宏: 本院受理原告俞秋莲诉被告刘远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闽0427民初805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本案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从2021年1月起以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直到被告还清借款本息为止;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5日 遗失声明 蔡良升遗失福建省行政执法暂时扣留(或冻结)财物收据(票号:00008303,开票时间:2018年5月24日,金额:5000元),该票据现予以作废,特此声明,予以公告。 声明人:蔡良升 2021年5月15日 遗失声明 罗源县鉴江镇香乐美汉堡店遗失,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所2017年9月21号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1230009399,声明作废。 罗源县鉴江镇香乐美汉堡店 2021年5月15日 许盛文、荚能福、吴志棋: 本院受理原告王万坤与被告许盛文、荚能福、吴志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73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令许盛文、荚能福、吴志棋向原告支付工资10000元及从起诉之日起按银行间拆借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实际支付工资之日止】、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5日 莆田肛泰中西医结合医院: 本院受理原告余清用与被告李炯如、第三人莆田肛泰中西医结合医院合伙合同纠纷一案(2021闽0322民初1513号),原告余清用起诉请求判决李炯如返还投资款20万元并支付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10时在本院枫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5日 罗庆: 本院受理原告新罗区宏轩机电产品经营部与被告罗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02民初24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罗庆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新罗区宏轩机电产品经营部货款188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罗庆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5日 福建雷立建材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蒋梦杰与被申请人福建雷立建材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702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1年4月9日作出(2020)榕仲裁702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福州旺家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李波诉你单位有关拖欠工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第204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7月27日上午11时2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福州旺家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罗秀华诉你单位有关工资、赔偿金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第203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7月27日上午10时0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福州旺家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江陈青诉你单位有关工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第202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7月28日上午10时2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福州旺家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陈雪玲诉你单位有关工资、赔偿金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第205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7月28日下午15时0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兴福联大酒楼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0月1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7020054250;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6日),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兴福联大酒楼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5日 福州旺家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刘艳玲诉你单位有关工资、赔偿金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第199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7月28日上午9时0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福州旺家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高信燕诉你单位有关拖欠工资、赔偿金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第201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7月27日上午10时45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福州旺家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陈燕萍诉你单位有关工资、赔偿金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第200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7月27日上午9时0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公 告 本院已于2021年4月20日裁定受理福建三明明友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福建协胜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三明明友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福建三明明友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1年6月15日前,向管理人(地址:福建省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5号三楼,福建协胜律师事务所,债权申报联系人:黄清水,手机号码1896533156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6月28日10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5日 遗失声明 泉州泉港林丽华小吃店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5050025370;有效期至:2023年1月7日),现声明作废。 泉州泉港林丽华小吃店 2021年5月15日 声 明 明溪县胡坊镇洋地村用水者协会原会长张有和触犯法律,被羁押判刑(《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1〕明刑初字第13号)。其经手的以下票据无从查明: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票据使用情况(社团专用)一本,注册号LDPJ,发票号码:00961451-00961500。现登报声明,自登报之日起,若出现上述票据号码开出的票据,均为无效票据,该票据所产生的任何权责与本单位无关。 明溪县胡坊镇洋地村民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5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宁德市楚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人:程本良 联系电话:18359086119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瀛州新村北四弄1号 宁德市楚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5日 遗失声明 长乐市星达印刷厂不慎遗失长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6月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579271888A,现声明作废。 长乐市星达印刷厂 2021年5月15日 遗失声明 台江区美雪家小吃店不慎遗失公章(编号:3501330028031)、财务专用章(编号:3501330028044)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台江区美雪家小吃店 2021年5月15日 遗失声明 闽侯县南屿镇书香源家政服务部不慎遗失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1月21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1010007776,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闽侯县南屿镇书香源家政服务部 2021年5月15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清清日用品店不慎遗失泰宁县市场监管管理局2017年12月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声明该执照正、副本作废。 泰宁县清清日用品店 2021年5月15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城关宁好田园美容美体中心不慎遗失原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11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现声明该执照正本作废。 泰宁县城关宁好田园 美容美体中心 2021年5月15日 关于“京城御面堂”加盟及其预包装食品销售合作信息的严正声明 针对近期互联网、微信等平台上出现“京城御面堂”招商加盟及“京城御面堂”预包装食品销售合作的信息,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我司御翔(福建)投资有限公司为“京城御面堂”品牌的真正权利人和所有人,我司从未授权过***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或者个人代表我司洽谈上述项目。除经书面授权我司“京城御面堂”或相关品牌产品外,任何企业或者个人均无权以我司或我司潘建生董事长、薛莲芬女士名义对外从事任何生产或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招商、参加展会、实施培训、召开会议等,恳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公众注意辨别并欢迎监督、举报。对于未经我司授权、冒用我司或“京城御面堂”名义从事相关对外合作或营销活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我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御翔(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5日 认尸公告 2021年3月9日,我辖区芦芝村一山上发现一具尸体,经我局法医现场勘查,该尸体系为男性,年纪60岁左右,尸长163cm,花白发,发长0.5cm,尸体已高度腐败,面目不清,无法辨认。上身着棕色夹克,内着灰色长袖T恤,下身着黑色长裤,腰系黑色皮带,脚着灰色袜子,白色运动鞋,右上衣外口袋一串钥匙。经提取该尸体DNA,进行Y库比对,现该尸体保存在漳平市殡仪馆,如有发现失踪人员,烦请失踪人员家属与我所联系。 联系人:郭江华、陈列东 联系电话:0597-7770110 漳平市公安局芦芝派出所 2021年5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北浪红运餐厅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102MA2YT73WXU,声明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北浪红运餐厅 2021年5月15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名乔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40310000133,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名乔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5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芗城区六零二茶叶包装材料店不慎遗失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1年11月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602600246282,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芗城区六零二茶叶包装材料店 2021年5月15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芗城区陈记私厨餐饮店不慎遗失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2016年04月29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602600509375,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芗城区陈记私厨餐饮店 2021年5月15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5月14日股东会决议,福建顺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MA8RFNY90P)拟减少注册资本,由3亿元人民币减少为20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059103015 联系人:彭雨萱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沙埔镇海津路路西302号侨联大厦328室 福建顺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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