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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郑顺雨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28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兰燕凤: 本院受理原告雷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柯少庭: 本院受理原告姚冬云与被告柯少庭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闽0304民初141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孙新昌: 本院受理原告傅建平与被告孙新昌、孙大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2民初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陈华东: 本院受理原告卢秋梅诉被告陈华东赡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吴三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县支行诉吴三金、福建客家物流园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雷荣华: 本院受理(2021)闽0481民初1507号原告郑晓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管宗胜、林秀梅: 本院受理的原告福建永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管宗胜、林秀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133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延平区爱乐幼儿园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民政局2018年8月28日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70257703108XH,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延平区爱乐幼儿园 2021年5月26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捷兴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40310000927,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捷兴物流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 陈发泉: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鑫九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发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号为(2021)闽0481民初1361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被告支付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17日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1380元、违约金161.74元,合计1541.74元;2.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姜顺棋: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姜顺棋信用卡纠纷一案,案件号为(2021)闽0481民初983号,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9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姜顺棋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37059.9元、分期手续费1003.62元、利息3954.22元、违约金7711.77元(利息及违约金算至2020年2月26日止),合计49729.51元。案件受理费1043元,减半收取计521.5元,由姜顺棋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福建省宏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三明市缘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1753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原告起诉要求你公司偿清工程款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王德英(公民身份号码:350481197310124028):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永安市商业服务中心与被执行人王德英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执56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清房公告,清房公告内容:因你未按(2014)永民初字第3539号民事调解书履行应承担的义务,本院将依法解除你们双方的租赁合同,限你10内腾空租赁房屋并交付给永安市商业服务中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李扬春: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555号原告肖仙华与被告李扬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夏泽洲: 本院受理原告邱潇俊与被告夏泽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30民初24号】,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30民初24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刘红星: 本院受理的原告车小丁(厦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刘红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台球协会不慎遗失由仙游县民政局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原件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322310786707Q),发证时间2017年05月26日,法定代表人:兰明泽,现声明作废。 仙游县台球协会 2021年5月26日 公 告 (2021)闽0402民催1、2、3、4、5、6号 申请人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遗失银行汇票六张,号码分别为:“1030004220320411(票面金额8000元、出票日期2014年4月8日)”、“1030004221103258(票面金额8000元、出票日期2015年4月22日)”、“1030004221103426(票面金额4500元、出票日期2016年1月28日)”、“1030004221103147(票面金额7000元、出票日期2014年9月11日)”、“1030004221103238(票面金额5000元、出票日期2014年12月31日)”、“1030004221103196(票面金额7000元、出票日期2014年11月12日)”。上述六张汇票的收款人依次为:“武平县水利局”、“漳平市永福镇会计核算中心”、“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长汀)水务有限公司”、“永定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漳平市拱桥溪拱桥镇治理工程工程部”、“长汀县新桥镇人民政府”、出票人均为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付款银行均为中国农业银行梅列支行营业部。现申请人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福州市程顺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卢俊斌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将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庭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一层,电话:83441963。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余斌: 本会受理申请人钟招德与被申请人余斌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2020)榕仲受692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1年4月27日作出(2020)榕仲裁692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遗失声明 陈志华的士官证(编号:士字第2017411603X)不慎丢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陈志华 2021年5月2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泰宁县车保洁服务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5月25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郑杰 联系电话:15859887403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许洋路15号 福建省泰宁县车保洁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郑杰 2021年5月26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龙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号3501160012558)、合同专用章(1)(编号3501160019513 )、合同专用章(2)(编号3501160019514 )、合同专用章(3)(编号3501160019515)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龙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龙海水寮生猪有限公司2021年5月25日的股东会决议再次确认2017年6月14日的股东会决议有效,同意公司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木勇 联系电话:13607558762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海市九湖镇长福村南136号 龙海水寮生猪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朱木勇 副组长:朱锦琳 2021年5月26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西埔镇永东种植家庭农场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东山县西埔镇永东种植家庭农场;印章编码:3506260014621),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西埔镇永东种植家庭农场 2021年5月26日 关于召开福建省长乐市第二塑料厂职工大会的公告 福建省长乐市第二塑料厂全体职工: 因和平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需要,吴航街道拟对长乐市第二塑料厂位于吴航东关司马巷25号的厂房实施征收。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现急需召开职工大会研究征迁等相关问题。请长乐市第二塑料厂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正式职工于2021年8月1日前与长乐市第二塑料厂现临时负责人黄敏雅联系(电话:15060158678、28922760,地址:长乐区吴航街道胜利路67号)。 特此公告!并请相互转告。 福建省长乐市第二塑料厂 2021年5月26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敏萍运输服务部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市建阳区敏萍运输服务部;印章编码:35070310001330),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敏萍运输服务部 2021年5月26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5月21日股东会决议,宁德市和和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3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596666097 联系人:阮兆光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3幢1梯604室 宁德市和和鑫网络科技有公司 2021年5月26日 遗失声明 洪小坡、黄飞认购融信有墅E13#108单元,现遗失以下发票,编码:05931431,金额:90万元;编码:05931432,金额:35万元。发票遗失,声明作废! 2021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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