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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潘祥,建瓯市恒越电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决定注销,希望你看到本公告后,于2021年7月13日到公司会议室参加股东会,协商表决本公司成立清算组及公司注销相关事宜。 建瓯市恒越电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欣然花卉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市欣然花卉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010034816;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欣然花卉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工会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J4022000502901;账号:1397010104000388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武夷山支行),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工会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智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份,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20416110109423,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智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粉面佳人小吃店不慎遗失原泰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4月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现声明该执照正本作废。 泰宁县粉面佳人小吃店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服务中心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Z4022000007501;账号:1397010104000632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武夷山支行),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惠安金钥匙物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号:3505210009576)、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声明作废。 惠安金钥匙物业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永泰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遗失空白财政票据75份。社保票据(滚筒三联),注册号:2013032,编号:00001149-00001220。非税收入缴款书(滚筒),注册号:2006061,编号:160162051、160162055;注册号:2012001,编号:125895105。现声明作废。 永泰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2021年6月26日 张建奇: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连江县和兴塑料制品厂与被告张建奇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在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连江县人名法院 2021年6月26日 蔡树军: 本院受理原告刘长钦与被告蔡树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闽0121民初3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蔡树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刘长钦支付劳动报酬20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0年6月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0年7月1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刘长钦的其他诉讼请求。】,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叶朝建: 本院受理原告朱仁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林晓龙: 本院受理原告罗源旺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林晓龙、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49号的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支行提交的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与诉讼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林春贵: 本院对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123民初2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蒋荣峰: 本院受理原告蒋菊华与被告蒋荣峰、第三人张智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董建龙、童荣钦: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董建龙、童荣钦信用卡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110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令1.董建龙偿还普惠金融卡欠款本金48513.04元,并支付利息4942.44元及违约金1529.86元(暂计至2020年12月22日,此后利息、违约金按照原约定计至还清全部欠款之日);2.董建龙支付律师代理费1600元;3. 童荣钦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1年9月28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揭杰强、邱春花: 本院审理原告三明市中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揭杰强、邱春花追偿权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427民初25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刘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与被告刘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闽0429民初548号民事裁定书、(2021)闽0429民初54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各一份及证据材料五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的诉讼请求为:判令刘卉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信用卡借款本金34998.68元及利息3892.78元、费用4107.45元(利息、费用起算时间为2020年8月7日至2021年5月17日),之后的利息、费用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款日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时代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三明市大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4年9月22日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一张,代码号:563372553,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时代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 曾衍其: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李冬兴、陈美凤、曾衍其、叶新松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各一份及证据材料五组。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李冬兴、陈美凤偿还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26308.05元、利息41166.15元及违约金10141.88元,以后利息、违约金按普惠卡合约规定计算至还款日止;2、依法判令叶新松、曾衍其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四)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阮承才: 本院受理原告余孝发与被告阮承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30民初146号】,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30民初146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陈天贵、夏女估: 本院受理原告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天贵、夏女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30民初62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里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陈细灼、张细玉、陈宗洋: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细灼、张细玉、陈宗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902民初13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肖萍: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肖萍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902民初13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黄汉荣: 本院受理原告林祖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303民初7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准予林祖英与黄汉荣离婚。本案案件受理费245元,公告费720元,由林祖英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陈文婷、福建拓福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与被告陈文婷、福建拓福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5642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独任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十五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曾金虎: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816号原告陈良宋与被告曾金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1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郑春梅: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752号原告罗素梅与被告郑春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17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林浪: 本院对原告卢妹芬诉被告林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02民初22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林浪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卢妹芬借款本金10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三明豪嘎装潢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42710000560,现声明作废。 三明豪嘎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 魏小剑: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省一号闪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魏小剑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100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1年6月11日作出(2021)榕仲裁100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26日 徐秀平、朱成勇: 本会受理申请人上海天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徐秀平、朱成勇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莆受1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21年9月17日上午9:30在福州仲裁委员会莆田仲裁中心开庭审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南路与东园东路交叉口西南凯天国际三号楼1510室)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福建星龙律师事务所田志强律师遗失2016年3月11日福建省司法厅核发的专职律师证,执业证号13509201610913372,律师资格证号:88司律证字第131062,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田志强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2021年6月16日上午,北京恒都(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佳威遗失2016年5月10日福建省司法厅核发的律师证。执业证类别:专职律师证,执业证号13505201610878263,律师资格证号:20131101141772;流水号:10628802,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张佳威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本人黄云钧不慎遗失二级管轮证书,证书号:35222519730223X9X5,声明作废。 声明人:黄云钧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润丰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2年4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企合闽总字第002994号,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润丰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福鼎市点头董郑福茶行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92350982MA330D3D6W,现声明作废。 福鼎市点头董郑福茶行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将乐县德凯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份,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20416110235180,现声明作废。 将乐县德凯网络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福鼎市吾蒲茶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22030018149,现声明作废。 福鼎市吾蒲茶业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时代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税务登记证》正本壹本,证号:闽地税字350425563372553号,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时代广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福州如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州如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编码: 3501030090142,现声明作废。 福州如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6日 分立公告 三明莆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2021年6月21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拟派生分立为三明莆炎中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三明莆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存续。分立后三明莆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分立后增资扩股);三明莆炎中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分立前莆炎高速公路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段项目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三明莆炎中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承担,分立前其他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三明莆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就债务清偿进行协商。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779500411 联系人:周彩霞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198幢12层 三明莆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2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诺亚天泽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2021年4月21日的董事会决议,诺亚天泽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将终止经营,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田丰 联系电话:0591-83393601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18号福州正大广场帝景台1301室 诺亚天泽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清算组 组长:田丰 2021年6月26日 遗失声明 古田县翠屏湖旗袍会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古田县翠屏湖旗袍会,现声明作废。 古田县翠屏湖旗袍会 2021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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