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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3 15:03:00

福建法治报2021年7月7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公 告

郭发晶: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奕夫与被告郭发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9月29日上午11时在本院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21年7月7日

冯生亮:

本院受理原告柯德胜与被告冯生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9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7日

厦门市林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1)闽0602民初3630号原告漳州中旅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市林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36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7日

林耀章: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林耀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5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7日

吴洛金:

本院受理原告罗兰伟与被告吴洛金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闽0121民初14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吴洛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罗兰伟支付装修劳务款3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0年10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从2020年10月30日算至还清之日止);二、驳回罗兰伟的其他诉讼请求。】,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7日

刘祖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县支行与被告刘祖祺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21民初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7日

钟亮亮:

本院受理原告裕隆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诉钟亮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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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炎登:

本院受理原告庄惟标诉被告庄炎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7日

遗失声明

福清十七门串说餐饮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3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1810117529,现声明作废。

福清十七门串说餐饮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

邓福秀:

本院受理(2021)闽0428民初868号原告熊荣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邓福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从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每月按500元计息,共计20500元。以50000元为基数,2021年5月1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付)。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7日

朱财珍、陈秀娇: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1974号原告张雪仙与被告朱财珍、陈秀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7日

济南兴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王振波、李雷: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学成创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济南兴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王振波、李雷之间的保证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9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补充证据及《开庭通知书》。本案定于2021年9月16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本案将于2021年10月15日作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裁决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7月7日

遗失声明

飞帆集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飞帆集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印章编码:3507220009892;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飞帆集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2021年7月7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忠良竹制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邵武市忠良竹制品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8110001906;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忠良竹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依国恋曲日用百货商店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邵武市依国恋曲日用百货商店;印章编码:3507810006835;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依国恋曲日用百货商店

2021年7月7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7月6日股东会决议,福建军创阳光发展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859046417

联系人:陈玉山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450-460号火车站商贸城四楼424-1

福建军创阳光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7月6日股东决定,福建沙县博涵装饰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36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950980189

联系人:张洪旦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金沙路公园道时代广场14幢208号

福建沙县博涵装饰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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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福建云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建云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码:35011110013823,现声明作废。

福建云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

遗失声明

福建兴众源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30074148,遗失私章(阮克斌)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兴众源商贸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福鼎市太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22030011223,声明作废。

福建省福鼎市太姥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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