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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5 13:37:07

福建法治报2021年7月15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金志森: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金志森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14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5日

蔡品云: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2042号原告蔡金辉与被告蔡品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5日

侯德训、张碧云:

本院受理(2021)闽0125民初2159号原告詹玉忠与被告侯德训、张碧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嵩口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5日

吴昀:

本院受理原告朱赛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闽0304民初351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天尾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5日

林信丁:

本院受理原告陈少华诉被告林信丁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5日

谢宗敏:

本院受理原告廖永福与被告谢宗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3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判令你支付廖永福货款50175元及自起诉之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所欠货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支付廖永福公告费6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24元,由谢宗敏负担。】具体判决内容以本院下发的判决书为准。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5日

张淑珠、金龙、沙县金益工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绳光与被告张淑珠、金龙、沙县金益工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本院(2020)闽0427民初23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5日

罗光旺、姜银珠、罗光煜、郑冬冬、廖明生:

本院受理原告张远发、罗秀英与被告罗光旺、姜银珠、罗光煜、郑冬冬、廖明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84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5日

廖良玛: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你与邱生秀共同偿还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98532.39元,本金透支分期手续费、违约金合计10683元(计至2021年3月22日)及按照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及章程约定计算至还清为止;支付律师代理费 1600 元;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的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如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5日

蒋建雄:

原告潘冰英与被告蒋建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27民初4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蒋建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潘冰英借款本金1万元;二、蒋建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潘冰英从2021年3月3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的利息;三、蒋建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潘冰英本案公告费6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蒋建雄负担。诉讼费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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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小卿、邹聪、福州三江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与被告阮小卿、邹聪、福州三江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5644号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独任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十五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5日

黄红升:

本院受理原告谢水莲诉黄红升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5日

温州杰瑞鞋业有限公司、张维新、温州瓯海宏邦鞋材有限公司、陈学武: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被申请人温州杰瑞鞋业有限公司、张维新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583号]及与被申请人温州瓯海宏邦鞋材有限公司、陈学武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249号],现分别向你们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上述2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1年10月14日上午9:30、10:0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分别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述2案将于2021年10月28日作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裁决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分别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福州市昶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徐斌、福建昶丰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卢明光: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被申请人福州市昶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徐斌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588号]及与被申请人福建昶丰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卢明光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589号],现分别向你们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上述2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9:30、10:0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分别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述2案将于2021年10月29日作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裁决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分别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董宗震: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董宗震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2021)榕仲受59号],现向你公告送达《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开庭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于2021年10月12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遗失声明

泉港区友国福便利店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1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505MA2Y2N03XK),现声明作废。

泉港区友国福便利店

2021年7月15日

遗失声明

明兴顺(光泽)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橡胶质公章一枚【内书:明兴顺(光泽)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印章编码:3507230004865】,现声明作废。

明兴顺(光泽)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遗失声明

政和县福兴农产品购销店不慎遗失圆形公章一枚(内书:政和县福兴农产品购销店】,现声明作废。

政和县福兴农产品购销店

2021年7月15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梅列区荣舜奶茶店不慎遗失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梅列分局2018年4月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4020030141;有效期至:2023年4月7日),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梅列区荣舜奶茶店

2021年7月15日

遗失声明

晋英东2021年7月2日不慎遗失警官证,号码:1530923,此证已挂失出现情况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

声明人:晋英东

2021年7月15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西埔镇达雷水产品经营部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2610000462,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西埔镇达雷水产品经营部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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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东山县陈城镇山口兴教助学协会不慎遗失福建省东山县民政局2016年1月8日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一份,东社证字第4063,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陈城镇山口兴教助学协会

2021年7月15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7月14日股东决定,福建省领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2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980152060

联系人:江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75号银湖花园3座7号-043

福建省领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遗失声明

漳州全孝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310005532,现声明作废。

漳州全孝商贸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安泰李小凤餐饮店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24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为:JY23501020121154,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安泰李小凤餐饮店

2021年7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安泰叶淼餐饮店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30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为:JY23501020129743,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安泰叶淼餐饮店

2021年7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国锦酒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章一枚,章文:福建省国锦酒业有限公司,编码:3501040045270,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国锦酒业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遗失声明

寿宁县鑫盛餐饮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7月6日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本,许可证编号:JY23509240024252,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我将依法申请补领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寿宁县鑫盛餐饮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建华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210024034,现声明作废。

福建华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减资公告

根据 2021年7月14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精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062193535

联系人:庄建彬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坂中熙台路2号

福建精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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