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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6 16:38:12

福建法治报2021年7月23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认领公告

2021年7月7日17时许,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海防大队在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大湾村码头附近查获一艘钢制结构船舶,船身深灰色,无船名船号,查扣船载成品油约40吨。涉案油船及船载成品油至今无人认领,现依法对其进行公告。请该无船名船号船舶及成品油的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该船舶证件和该批成品油的合法、齐全手续到我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无人认领,将依法对该船舶及成品油进行处理。

联系人:黄警官19835350291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海防大队

2021年7月23日

遗失声明

郭恒凯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8月7日核发的注册号为350104600216296的福州市仓山区迦南地服饰店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声明作废。

声明人:郭恒凯

2021年7月23日

遗失声明

华安县小城卤面店不慎遗失华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2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6290003187,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作废。

华安县小城卤面店

2021年7月23日

认领公告

2021年7月13日04时15分,莆田海警局14015艇和陆上执法人员在东峤镇赤岐村附近海域查获一艘装载用白色、红色等塑料袋包装货物的快艇;三艘未装载货物且没有挂机的快艇。涉案载货的快艇一艘,长约13.6米,宽约2.65米,快艇外壳涂刷灰色,驾驶台有GPS导航仪一台,快艇尾部有三部挂机为动力系统;未载货的快艇三艘,长度均约为13米,宽度均约为2.5米,快艇外壳均涂刷灰色,驾驶台均未见方向盘,艇上均无动力系统。当场抓获违法嫌疑人3名,查扣船载货物约250件。查获时,执勤官兵在现场未发现上述四艘船舶的船舶证件、船舶运输相关适任资质证明及船载货物清单,现场抓获人员均无法提供合法、齐全手续及资质证明。

我局经调查无法确认上述四艘船舶的船主,于2021年7月14日依法对上述四艘船舶进行通告。通告期间并未有上述四艘船舶的船主前来认领,现依法将上述四艘船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六个月内,请上述四艘船舶的船主携有效证件到莆田海警局认领,逾期我局将依法对上述船舶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594-5694110,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莆头村警民路499号。

莆田海警局

2021年7月23日

周福民:

本院受理原告林美茸与被告周福民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10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林和文: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林和文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44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陈小圆: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陈小圆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3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陈智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陈智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3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陈川:

本院受理原告雷雨宜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闽0304民初350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天尾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福建省莆田市宇大医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山与被告福建省莆田市宇大医药有限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闽0304民初939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福建省莆田市宇大医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建洪与被告福建省莆田市宇大医药有限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闽0304民初93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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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春生心悦饭店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元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4030029610,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春生心悦饭店

2021年7月23日

陈志荣:

本院受理刘赣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21民初11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林齐强:

本院受理原告林元标与被告林齐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5民初1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陈慧阵:

本院受理原告汤小妹与被告陈慧阵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125民初7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张厚旺:

本院受理原告张素娟与被告张厚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125民初7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卢兴团:

本院受理原告宁良栋诉你与卢兴秋、李传秀、福建省秋口萤石矿业有限公司、福建省秋口桐坑萤石矿业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张奎山:

本院对原告李梓海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3民初531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叶美兰、周荣武:

本院受理原告蓝海文与被告叶美兰、周荣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152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令:叶美兰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蓝海文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50560元(算至2021年4月20日),并继续按年利率15.4%支付从2021年4月21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驳回蓝海文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55.5元由叶美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马华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李龙招、马华斌、马甜甜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43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令:李龙招、马华斌、马甜甜在继承马勋固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原告信用卡本金5839.3元、利息619.57元、违约金758.51元、支付律师代理费3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黄良杰:

本院受理原告沙县年年有鱼水产经营部与被告黄良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本院(2021)闽0427民初1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沙县闽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朱伟桥:

本院受理原告莫方华与被告沙县闽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第三人朱伟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97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姜梦兰: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判令刘永森偿还原告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9474.35元,透支分期手续费2618.38元及违约金5501.89元(暂计至2021年3月22日,此后透支分期手续费、违约金继续按照约定计至还清透支本金之日止);判令刘永森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1600元;姜梦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证据、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高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童荣钦、刑竹青: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童荣钦、邢竹青信用卡纠纷一案,我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169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1.童荣钦偿还普惠金融卡本金3万元及相应利息费用;2.童荣钦支付原告律师费1600元;3.刑竹青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未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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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常发、谢德忠: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判令何爱娣偿还原告普惠金融卡透支本金78587.15元,透支分期手续费7184.49元及违约金3446.90元(暂计至2021年2月22日,此后透支分期手续费、违约金按照约定计至还清透支本金之日止);判令何爱娣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1600元;罗常发、谢德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证据、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高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国港纸业(北京)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建瓯市顺捷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国港纸业(北京)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7民初27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建瓯市顺捷物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甘传明:

本院受理原告张亚方与被告甘传明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30民初63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里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刘水祥:

本院受理原告张美红与被告刘水祥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30民初62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里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公 告

本院已于2021年7月19日裁定受理福建天工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7月21日指定福建陈彪律师事务所为福建天工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福建天工铸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1年9月1日前,向福建天工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669号迎屏佳苑A2幢二层,福建陈彪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65300;联系人:李延胜律师,联系电话:1859653360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9月7日上午9:30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3日

福州市鼓楼区好购多多食品店(经营者:廖潮生)、林世剑: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网农优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州市鼓楼区好购多多食品店(经营者:廖潮生)、林世剑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552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1年6月25日作出(2020)榕仲裁552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

福建卓越精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詹其铭诉你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于2021年7月15日作出的梅劳仲案[2021]21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人社局一楼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

福建卓越精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林仰灯诉你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于2021年7月15日作出的梅劳仲案[2021]20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94号人社局一楼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饱饱餐厅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23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7020065262;有效期至:2024年4月22日),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饱饱餐厅

2021年7月23日

遗失声明

钱冠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钱冠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印章编码:3507220005574;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钱冠财富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

2021年7月23日

遗失声明

福鼎市扬帆农机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鼎市扬帆农机专业合作社,现声明作废。

福鼎市扬帆农机专业合作社

2021年7月23日

遗失声明

福州富黎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州富黎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福州富黎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安祥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号:35010410029646)、财务章(编号:35010410029647)、合同章(编号:35010410029648)、发票章(编号:91350104MA8RWTAM3W),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安祥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

遗失声明

福州金诚鸿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州金诚鸿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福州金诚鸿运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梅列区惠又鲜餐馆不慎遗失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梅列分局2016年7月12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4020000991;有效期至:2021年7月11日),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梅列区惠又鲜餐馆

2021年7月23日

更正公告

福州永密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声明将2021年6月2日在福建法治报第3版和第6版中缝处刊登的减资公告内容中“股东会决议”更正为“股东决定”。

福州永密安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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