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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福州卓文贸易有限公司、朱炜、连少华: 福州卓文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0816066012。当事人于2020年4月10日在我局申请公司变更登记,当事人在办理的公司变更登记材料中所提交的《福州卓文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福州卓文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陈华的签名,经福建中闽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闽中闽司鉴所[2021]文鉴字第114号),结论为:以上二份检材中落款处的“陈华”签名笔迹不是陈华所写。 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撤销本局于2020年4月10日核准的福州卓文贸易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对福州卓文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提交的监事、章程备案事项信息予以更正,不予公示。 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和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申请听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张蕾、余铭 联系电话:83011360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7月28日股东决定,宴绘(福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减为1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1-28603368 联系人:王勇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22号光复新村6#楼3层3层办公楼E20室 宴绘(福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7月30股东会决议,福州天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150058131 联系人:林锋 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6057(自贸试验区内) 福州天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遗失声明 浦城县慕玮百货店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7220011098,现声明作废。 浦城县慕玮百货店 2021年8月3日 王建德: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与被告王建德银行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28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日 朱德恩、瑞金市丰源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阮志军与被告朱德恩、瑞金市丰源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48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日 何灵文: 本院受理原告郭依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5民初10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日 福建巨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永万(福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巨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日 陈登炜: 本院受理原告沈庆波与被告陈登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日 黄国章: 本院受理原告刘锋与被告黄国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以70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的标准自2019年9月12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日 邱东英: 本院对原告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刘丹、李汶霏、江桂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3民初243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日 黄福生: 本院对原告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黄福生、黄丽永、黄汉生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3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日 陈振泉: 本院受理原告赵炳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空白答辩状、地址确认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诚信诉讼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日 廖金伦: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919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支行与被告廖金伦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9时4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日 姜发根: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900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支行与被告姜发根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日 遗失声明 福建民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2020年12月20日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正本,编号:(闽)JZ安许证字[2020]LJ0029,证件有效期:2020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28日,特此声明正本遗失声明作废。 福建民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孙渝皖: 本院受理原告赵蔓诉被告孙渝皖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日 江剑华: 本院受理原告将乐县精诚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8民初657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江剑华应支付将乐县精诚建材经营部货款70000元及按年利率3.85%向将乐县精诚建材经营部支付自2021年4月9日起实际付款日止的利息(利息以欠款70000元为基数计算)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55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日 李清财、钱盛勤: 本院受理福建金弘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二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福建金弘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李清财、钱盛勤立即向福建金弘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购房款52万元;2.李清财、钱盛勤支付自2013年8月14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52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5%计算的违约金;3.李清财、钱盛勤承担诉讼费。因你二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肖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梅列区张水清饮品店不慎遗失三明市梅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2月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02MA8REJP115,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梅列区张水清饮品店 2021年8月3日 遗失声明 浦城县新杰五金店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7220011097,现声明作废。 浦城县新杰五金店 2021年8月3日 更正声明 漳州市颖洁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福建法制报》刊登的减资公告,其中“根据2021年5月27日股东会决议”内容有误,现更正为“根据2021年5月27日股东决定”,特此声明。 漳州市颖洁化妆品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遗失声明 永安市四信文化传播工作室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编码:3504810205985,现声明作废。 永安市四信文化传播工作室 2021年8月3日 遗失声明 泉港区淳百味小吃店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6月2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5050000329;有效期至:2021年6月26日),现声明作废。 泉港区淳百味小吃店 2021年8月3日 遗失声明 柒叁纳(福建)投资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壹枚,编号35010210039039,声明作废! 柒叁纳(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恒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公章一枚,章文:南安市恒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南安市恒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遗失声明 沙县万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4270114431,现声明作废。 沙县万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遗失声明 沙县文江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4270114709,现声明作废。 沙县文江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遗失声明 福建商禾仓储有限公司遗失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份,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20416110282536,现声明作废。 福建商禾仓储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8月2日股东会决议,宁德正诚投资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2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659042305 联系人:叶英毅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2号东城国际9幢106D 宁德正诚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城厢区百香居快餐厅遗失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2016年8月24日核发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号:JY23503020001560,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城厢区百香居快餐厅 2021年8月3日 遗失声明 福建本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公章一枚(内书:福建本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福建本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8月2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省邵武博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2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0 3978 6570 联系人:王小玉 联系地址:福建省邵武市八一路假日酒店行政楼3层 福建省邵武博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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