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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4 15:31:14

福建法治报2021年8月4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债权申报公告

本院正在对被执行人三明市泰宁大金湖怡养中心执行案款进行依法分配和处理。因执行到位的案款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故就申报债权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间、地点及联系人

1、申报期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9月22日,共计45日内。

2、申报地址:泰宁县杉城镇金湖西路210号,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3、联系人:江法官 联系电话:0598-7839501

二、申报债权范围:申报主体于本公告发布之前与三明市泰宁大金湖怡养中心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的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民事债权,如追索劳动报酬、劳务工资、建设工程价款等。

三、注意事项:申报主体若在本公告载明的期限内未及时申报的,则自2021年9月23日起,本院将对已执行到位的被执行人的案款进行依法分配或处理,不再预留和保留,有关责任后果自负。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认领公告

2021年8月1日23时00分,宁德海警局霞浦工作站在连江文湾附近海域(北纬26度19分,东经119度51分)对一艘末知船名船号的钢质船舶登临检查,经查,该船船长约20米,宽约3米,船上空载,船员1,船上船员无法提供该船的任何船舶证书及手续,现该船已由霞浦海警工作站移交予连江海警工作站,请船舶所有人携带相关证件来连江海警工作站办理船舶认领手续。

联系电话:83503110

联系地址:福州连江县黄岐镇海丰街新城西路251号

福州海警局连江工作站

2021年8月4日

郑重声明

本人黄智勇,身份证号码:350784198110200516;社会保障卡卡号:H37167756。2021年6月18日23:30分左右,因单位设备发生故障造成本人被烫伤面积达35%,后被120救护车送往福州市协和医院救治。从次日凌晨1点左右开始,本人的身份证和医保卡在单位老板的侄儿吴之钬(身份证号码:350125198801283311)身上,对方一直到2021年8月2日才归还给本人。现本人郑重声明:在上述时间段内如有人利用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进行违规及违法行为均与本人无关。

声明人:黄智勇

2021年8月4日

林进生:

本院受理福建省长汀县鑫晖竹制品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含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并定于2021年11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夏艳妮:

本院受理原告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夏艳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含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并定于2021年11月8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李祯康:

本院受理原告龚爱凤与被告李祯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卓海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与被告卓海峰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303民初8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卓海峰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149842.15元,并支付自2020年4月1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领用合约》及《章程》约定计算的利息、违约金、分期手续费(上述利息、违约金、分期手续费总和不得超过按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56元,公告费720元,均由吴金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吴金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与被告吴金山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303民初8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吴金山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32902.05元,并支付自2020年2月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领用合约》及《章程》约定计算的利息、违约金、分期手续费(上述利息、违约金、分期手续费总和不得超过按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1元,公告费720元,均由吴金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许聚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与被告许聚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303民初8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许聚华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75975.37元,并支付自2020年3月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领用合约》及《章程》约定计算的利息、违约金、分期手续费(上述利息、违约金、分期手续费总和不得超过按年利率24%计算的金额)。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6元,公告费720元,均由许聚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巫振钟:

本院受理原告永安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1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陈晓花、王声才:

本院受理原告王李木长与被告陈晓花、王声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2166号民事判决书。一、陈晓花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给王李木长借款本金120,000元;二、陈晓花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王李木长借款利息223,720元,并从2021年6月20日起继续按年利率15.4%支付借款利息至实际还款付清之日为止;三、王声才对陈晓花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page]

贾来丽: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少芸与被告贾来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715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715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陈建华: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正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陈建华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20)榕仲受723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1年6月25日作出(2020)榕仲裁723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詹智华: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詹智华之间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653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福建建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立案受理的申请人卢伯月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于2021年7月29日作出的樟劳人仲字〔2021〕第82号《裁决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永泰县城峰镇永祥苑3#人社局1楼仲裁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应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永泰县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福州凯诺尼家居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曹文彬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榕高劳人仲案字【2021】第191号《开庭通知书》、补充证据副本。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6号)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遗失声明

福州君玖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州君玖贸易有限公司,编码:3501330029183,现声明作废。

福州君玖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广缘茶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橡皮质公章一枚(内书:武夷山广缘茶业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广缘茶业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燕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李金华

电话:13459935126

清算组成员:黄燕山、吴金华、李智勇、李金华

福建燕华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清算组

2021年8月4日

遗失声明

福建高田保险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福建高田保险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福建高田保险代理服务

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

遗失声明

福清侨鑫机械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司财务专用章一枚,印章编号: 35018110011055,现声明作废。

福清侨鑫机械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

[page]

遗失声明

福建省根泽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5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0039966078XM,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福建省根泽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延平区圣荣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市延平区圣荣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印章编码:35070210002686;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延平区圣荣家禽

养殖专业合作社

2021年8月4日

遗失声明

福建学趣益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210056397,现声明作废。

福建学趣益学教育科技

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鼎市海翔水产品有限公司2016年2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家苗

联系电话:13860337489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店下镇后埕良种场内

福鼎市海翔水产品有限

公司清算组

组长:谢家苗

2021年8月4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众诚公路技术服务部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7年8月15日核发的普通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403100000245,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众诚公路

技术服务部

2021年8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三元区众诚公路技术服务部(普通合伙)2021年8月3日的合伙决议决定企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伙企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本合伙企业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德进

联系电话:13906086186

联系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岐阳南路1号楼

三明市三元区众诚公路技术

服务部(普通合伙)

组长:刘德进副组长:练寿晃

2021年8月4日

声明

福鼎市鑫沣润茶产业有限公司公章(编号:35098210001582),公安局已销毁,至见报之日起作废,特此声明。

福鼎市鑫沣润茶产业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

声明

福鼎市国晔茶产业有限公司公章(编号:35098210001535),公安局已销毁,至见报之日起作废,特此声明。

福鼎市国晔茶产业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

声明

福建省质行天下茶产业有限公司公章(编号:35098210000021),公安局已销毁,至见报之日起作废,特此声明。

福建省质行天下茶产业有限公司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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