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尤群与陈新华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尤群与陈新华于2021年6月23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尤群已将【2016】榕仲裁字第422号、厦仲裁字第【2016】第451号《裁决书》项下的债权和相应的从权利依法转让给陈新华。现双方公告要求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陈新华履行【2016】榕仲裁字第422号、厦仲裁字第【2016】第451号《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截止2020年4月20日,债权本金人民币7,712,767.91元。 债务人、担保人名单如下: 福安市宏辉电机有限公司、福建闽都电机有限公司、赵晶晶、黄翠丽、朱斌、阮幼萱、赵允章、赵静 特此公告 尤群? 陈新华 2021年8月12日 公 告 连美清(居民身份证号码:350322197303104832): 因你存在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对你作出处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你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对你作出处人民币贰拾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综上,本局对你作出处人民币贰拾壹万贰仟壹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处罚决定书,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莆田市荔城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莆环罚〔2020〕16 号),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向莆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起诉。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锦塘街20号 电话:0594-2633110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2日 认领公告 2021年6月11日,我单位在208海区查获一艘违反禁渔期规定的钢制渔船,该船船身印刷"闽福鼎渔03188"字样,船长42米,宽7米,船载带鱼205.17kg。查获时,船上船员均无法提供船舶相关证书和鱼获手续,现依法对该船舶和鱼获进行公告。请上述船舶和鱼获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相应船舶证件等至宁德海警局福鼎工作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无人认领将依法对该船舶和鱼获进行处理。联系人:吴警官0593-7355110 宁德海警局福鼎工作站 2021年8月12日 遗失声明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政法委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政法委 2021年8月12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8月11日股东会决议,福建协鑫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鹤 联系电话:18159900715 地址:福建省浦城县兴浦路208-3号 福建协鑫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段建法: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段建法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2日 苏美真: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苏美真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12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2日 李春丽: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李春丽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2日 许贵洲: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许贵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20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2日 罗贵洪、魏烁: 本院受理原告余清波与被告罗贵洪、魏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判决被告罗贵洪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0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判决被告魏烁对被告罗贵洪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流程公开告知书、在互联网公开及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三号小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2日 肖仕金: 本院受理原告黄光兵与被告肖仕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2日 王嘉彬: 本院受理原告曾艳芳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含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21年11月29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2日 张福珍: 本院受理原告赖乔林诉被告张福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2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福百年工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三明市福百年工贸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福百年工贸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林能武: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与被告林能武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29民初453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和催缴诉讼费用通知书。本院判决如下:你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信用卡借款本金51,375.05元和利息3808.91元、费用16,108.92元;案件受理费1582元、财产保全申请费7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932元,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2日 吴厚平: 本院受理原告郑苍新与被告吴厚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322民初16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吴厚平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郑苍新货款66324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内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2日 福州仓山白湖亭医院: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泰普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州仓山白湖亭医院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660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 遗失声明 漳州善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21043048,现声明作废。 漳州善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州缔丽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05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为:JY23501110077942,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福州缔丽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州童绘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1320038911,现声明作废。 福州童绘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州童绘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财务章(编码: 3501320038912)、合同专用章(编码:3501320038913)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州童绘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永旺便利店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邵武市永旺便利店),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永旺便利店 2021年8月12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8月11日股东决定,福州金全贸易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305910791 联系人:连风光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2#楼2X-13T室(自贸试验区内) 福州金全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风景名胜区工会联合会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Z4022000007501;账号:1397010104000632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武夷山支行),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风景名胜区工会联合会 2021年8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博思嘉(福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08月0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静 联系电话:1598015206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原东城边街东侧与温泉支路交叉处)恒宇国际2#楼13层15商务办公 博思嘉(福州)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负责人:曾静 成员:曾静、廖静芳 2021年8月12日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