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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15:39:13

福建法治报2021年9月3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莆劳鉴伤字[2021]第240号

被 鉴 定 人:唐磊

身 份 证 号:500383198603165990

居 住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磨心桥村骑龙穴村民小组12号

用 人 单 位:莆田市禾丰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伤 残 情 况:1.右足皮肤软组织缺损伴肌腱外露;2.全身多发骨折;3.闭合性颅脑损伤;4.闭合性胸部损伤;5.闭合性腹部损伤;6.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擦伤;7.右侧坐骨神经损伤。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目前伤残情况:符合《标准》5.6.2第25条,依据定级原则

鉴定结论为:伤残六级。

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带上身份证、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书及病历资料(用人单位申请,还要带上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省劳鉴办窗口申请再次鉴定(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13室,联系电话:0591-87877753)。

莆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莆劳鉴伤字[2021]第200号

被 鉴 定 人:蔡春丰

身 份 证 号:35032219690128383X

居 住 地 址:福建省仙游县龙华镇灯塔村前田116号

用 人 单 位:莆田市皇木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伤 残 情 况:左拇指离断伤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目前伤残情况:符合《标准》5.9.2第15条,依据定级原则

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

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带上身份证、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书及病历资料(用人单位申请,还要带上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省劳鉴办窗口申请再次鉴定(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13室,联系电话:0591-87877753)。

莆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致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不慎遗失发票专用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20041781,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致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21年9月3日

黄洪钦:

本院受理原告胡兰花与被告黄洪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闽0124民初1924号。原告胡兰花诉请主要内容为: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详见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坂东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何绍华:

本院受理原告洪钦与被告何绍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121民初30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韩龙城:

本院受理原告吴国强与被告韩龙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周志凡、黄耀民:

本院受理原告林苹与被告周志凡、被告黄耀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344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黄彩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黄彩虹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相关证据及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李宝惠: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李宝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38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巷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厦门鸿昕隆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福建省炬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告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被告证据材料、追加当事人通知书、延长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开庭时间变更为2021年12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陈明泰、余有文:

本院受理原告陈维命与被告陈明泰、余有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陈维命就(2020)闽0427民初2219号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7民初2219号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判决内容为:一、陈明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维命借款本金200000元;二、陈明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陈维命自2010年3月26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的利息480000元,并按年利率15.4%支付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三、余有文对上述一至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余有文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之日内支付陈维命案件公告费900元;五、驳回陈维命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的上诉,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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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荣辉厦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支付货款104755 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8541 元(暂计至2021年6月24日),以及后续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后第一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甘肃中星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李长安、陈灿文:

本院受理原告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与被告甘肃中星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李长安、陈灿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27民初1765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请求为:1、甘肃中星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李长安、陈灿文共同返还货款163814元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甘肃中星龙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李长安、陈灿文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1月30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龚培钰:

本院受理原告姜承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10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龚培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姜承辉借款本金75000元。案件受理费1675元,公告费600元,由龚培钰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黄恩惠:

本院受理原告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揭有福、黄恩惠、揭贤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30民初101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里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伍国槐: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行与被告伍国槐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02民初43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伍国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行截至2021年3月16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17793.1元、利息2181.7元、分期手续费341.75元及违约金4534.77元合计24851.32元,并支付自2021年3月17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本金17793.1元、按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421元,减半收取计210.5元,由伍国槐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沈棋忠: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行与被告沈棋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02民初43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沈棋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行截至2021年2月26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15394.83元、利息2264.52元、违约金2942.25元合计20601.6元,并支付自2021年2月27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本金15394.83元、按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315元,减半收取计157.5元,由沈棋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付秋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行与被告付秋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02民初43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付秋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行截至2021年3月3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17997.73元、利息2144.95元、违约金2679.74元合计22822.42元,并支付自2021年3月4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本金17997.73元、按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371元,减半收取计185.5元,由付秋生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冯福亮(男,公民身份号码350824198611054616):

本院受理原告温强谟与被告冯福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余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802民初556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冯福亮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温强谟借款14650元。案件受理费166元,减半收取计83元,由冯福亮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遗失声明

闽侯县甘蔗阿玉茶饮店不慎遗失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1210026351,声明作废。

闽侯县甘蔗阿玉茶饮店

2021年9月3日

傅泽元:

本院受理原告高莲香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723民初3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傅泽元应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高莲香货款20000元。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公 告

(2021)闽0403破1号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8月10日裁定受理福建三明五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本院摇号确定福建邱宁江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三明五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福建三明五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1年11月5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一号明宇大厦14楼福建邱宁江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65000;联系电话:0598-8283883、15080550240;联系人:唐滟帆)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本院定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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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枫华针织公司:

本委已依法受理申请人李霖、陈秀芳、高红喜、林彬、陈淑云、蔡章珍、柯梅香、董金凤、林恩、柯荣凤共计10人诉你公司因工资劳动争议案,以上案号依次为:榕航劳人仲案字(2021)第1129号、1130号、1131号、1132号、1133号、1134号、1135号、1136号、1137号、1138号。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以上案号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7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文松路666号11栋三层302室)开庭审理以上案件,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决。

福州市长乐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更正声明

福建勇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福建法治报》刊登的清算公告,其中“福鼎勇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名称和股东会决议时间有误,现更正为“福建勇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12月09日股东会决议解散”。其次,公司名称落款内容有误,现更正为福建勇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特此声明。

福建勇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明市闽投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9月1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宪科

联系电话:15905949512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玫瑰新村70幢802室

三明市闽投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负责人:曾宪科

清算组成员:曾宪科、曾坝、曾国扶

2021年9月3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9月2日股东会决议,福建孔祖酒业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35888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888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8559878885

联系人:陈学安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冠宏星花苑21幢107

福建孔祖酒业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阿贵快餐店不慎遗失大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4250000860;有效期至:2021年7月7日),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阿贵快餐店

2021年9月3日

遗失声明

武平县下坝中心幼儿园食堂不慎遗失武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5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33508240014900;有效期至:2022年6月4日),现声明作废。

武平县下坝中心幼儿园食堂

2021年9月3日

遗失声明

赖煌斌不慎遗失台江区市场监督2018年6月15日核发的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名称:台江区金亚盛工艺品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103MA31TCQ184,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赖煌斌

2021年9月3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钟德均日用品店不慎遗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9月1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50102MA2YT85M3N,声明作废。

福州市鼓楼区钟德均日用品店

2021年9月3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闽侯县协荣包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1MA31P1A30C)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501210048776,及法定代表人章一枚(姓名:王建福),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闽侯县协荣包装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遗失声明

福建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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