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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告 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屏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将由屏南县质量计量检测所(屏南县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承接。 联系人:胡国泰,联系电话:13860305505 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2021年10月9日 注销公告 屏南县市场监督检查大队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将由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承接。 联系人:余映,联系电话:13959339029 屏南县市场监督检查大队 2021年10月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明溪县盛荣林木收储有限公司2020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股东明溪县财政局2021年9月2日决定:同意注销明溪县盛荣林木收储有限公司。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梁云英 联系电话:0598-2863361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东新路86号 明溪县盛荣林木收储有限公司 清算组组长:吴庆锥 成员:夏树荣、罗玄靖、颜千星、梁云英 2021年10月9日 遗失声明 福州青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州青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编码:3501330012529,现声明作废。 福州青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崇儒商会不慎遗失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J4033000532401,账号:9060414010010000004007,开户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崇儒信用社,现声明作废。 霞浦县崇儒商会 2021年10月9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喜豹物流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35030410011525,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喜豹物流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 注销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漳州市芗城区肆大名补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于2021年10月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本培训中心即日起终止相关业务,办理注销手续,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为保护本培训中心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请债权人向本培训中心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王禹 联系电话:13761451450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8-3号(华联商厦B1-B6号、B8-B10号、B12-B15号) 漳州市芗城区肆大名补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 2021年10月9日 韩志强: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韩志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28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 童少红: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与被告童少红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46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经过六十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 曾建民: 本院受理原告施宏亮与被告曾建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开庭传票等。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巷口人民法庭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的上午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巷口人民法庭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 蔡基河、陈文英、陈爱银: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蔡基河、陈文英、陈爱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次日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 林吉、黄珍贵、林福生: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吉、黄珍贵、林福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次日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 毛荣玲、陈丽彬、陈美英: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毛荣玲、陈丽彬、陈美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次日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 阮芳钰、江穗爱、阮元英: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阮芳钰、江穗爱、阮元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次日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 陈大祥、王艳、刘昌杰: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大祥、王艳、刘昌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902民初15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 遗失声明 台江区甜夜餐厅不慎遗失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0月10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50103MA34FFHFX4,现声明作废! 台江区甜夜餐厅 2021年10月9日 苏友才、苏惠兰、苏德仁: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友才、苏惠兰、苏德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902民初1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 吴蕉容: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蕉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902民初15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 刘琳: 本院受理的原告林潮红与被告刘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 三明市梅列区菲林格尔装饰材料商行、姚信喜、叶挺根: 本院受理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钢都支行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原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 林青隆: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梅列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 张金秀: 本院受理游祖发与你民间借贷及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928、929号民事判决书。928号判决书判决如下:1.张金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支付游祖发代偿借款本金11万元、利息8575元,并支付从代偿之日起至代偿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其中58575元,从2020年11月21日起按2020年11月、1万元从2020年1月21日起按2020年1月、5万元从2021年2月8日起按2021年2月7日期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案件受理费2814元、公告费300元,由张金秀负担。929号判决书判决如下:1.张金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偿还游祖发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810元,并支付从2021年4月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2020年4月1日期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2.案件受理费320元、公告费300元,由张金秀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 陈维法: 本院受理原告永安市恒兴装璜材料经营部与被告陈维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1437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启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45917403929)不慎丢失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建阳市启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旺泉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发票专用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110005843,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旺泉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 永安市金宇纺织工贸有限公司、福建圣龙实业纺织有限公司、赖世标、罗志群、杨文彬、赖士华、魏纯深、王招弟: 本院受理原告永安市佳洁林业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永安市金宇纺织工贸有限公司、永安市龙宇纺织工贸有限公司、福建圣龙实业纺织有限公司、永安市经纬纺织有限公司、永安市浩发轻纺有限公司、朱中花、肖方浩、朱锦煌、欧素风、赖世标、罗志群、杨文彬、赖士华、张生建、张美端、魏纯深、王招弟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17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 郑德尚: 本院受理原告钟美兰诉被告郑德尚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 福建酒圈酒到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存在未按照要求报送劳动用工书面材料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本局依法决定对你公司处15000元罚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榕仓人社监罚字〔2021〕第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应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1,名称:待报解行政罚款收入——仓山区财政局,账号:1402024111200530187。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 福州亚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存在未按照要求报送劳动用工书面材料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本局依法决定对你公司处15000元罚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榕仓人社监罚字〔2021〕第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应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1,名称:待报解行政罚款收入——仓山区财政局,账号:1402024111200530187。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 林志建: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省睿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林志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928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1月12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福州福家居广告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天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福州福家居广告有限公司之间的广告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926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本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1月18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崇儒商会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霞浦县崇儒商会,现声明作废。 霞浦县崇儒商会 2021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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