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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4 13:31:51

福建法治报2021年10月13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公告

福关缉公告字(2021)08号

徐家升:

我关于2021年8月31日对你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律文书号:福关缉查字(2021)0008号】,决定没收走私进口的8台保龄球道设备;因上述设备已不便没收,决定向你追缴等值价款人民币92.96万元。该文书正本已于2021年10月12日在我关公告栏内张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13日

遗失声明

松溪县文樑林业采育队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松溪县文樑林业采育队),现声明作废。

松溪县文樑林业采育队

2021年10月13日

遗失声明

上杭三新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编号:3508230020957,现声明作废。

上杭三新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遗失声明

吴加才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8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50104MA2YAKD46C的福州市仓山区才才便利店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声明作废。

声明人:吴加才

2021年10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珏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J3954001201601;开户行:兴业银行三明大田支行;账号:181050100100153340),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珏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赖娜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赖娜容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42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漳州通大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芗城创意艺术玻璃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漳州通大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限你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陈亮:

本院受理(2021)闽0602民初6277号原告陈伟宁与被告陈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廉政监督卡、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的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郑义清:

本院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诉郑义清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6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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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凤新:

本院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诉瞿凤新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6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黄幼恕:

本院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诉黄幼恕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6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郑雄:

本院对于城诉郑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23民初15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林凤玉、林本坚:

本院受理原告谢茂福与被告林凤玉、林本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空白答辩状、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谢启富、陈萍萍:

本院受理(2021)闽0428民初1288号原告余谨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1.5万元和支付违约金8万元及支付从起诉之日起至判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本金31.5万元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邓毅:

本院受理原告郑德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8民初1031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邓毅应归还郑德庄借款5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黄树兴餐饮店遗失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9月5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9810003615,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黄树兴餐饮店

2021年10月13日

邓福秀:

本院受理原告熊荣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8民初868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邓福秀应返还熊荣梅借款5万元及支付利息20500元和按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支付从2021年5月1日至实际欠款还清时止的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563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杨道荣、戴燕良:

本院受理原告车伟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428民初674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杨道荣应支付欠原告车伟水泥款65360元。被告戴燕良对杨道荣前述欠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杨道荣追偿。案件受理费1434元由被告杨道荣、戴燕良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陈明虎: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陈明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9民初543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陈明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卡号为6228025903587111的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借款本金28170.56元;二、陈明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卡号为6228025903587111的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透支利息(自2020年7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9.9%计算)、违约金[自2020年7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领用合约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51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251元,由陈明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徐雅奇、黄英亮: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徐雅奇、黄英亮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29民初584号民事判决书、催缴诉讼费用通知书。本院判决如下:一、徐雅奇、黄英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归还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借款本金129,427.52元;二、徐雅奇、黄英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付透支分期手续费及违约金(自2021年2月22日起按《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福万通普惠金融贷记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954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17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4724元,由徐雅奇、黄英亮共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陈明虎、吴善金:

本院受理原告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陈明虎、吴善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9民初54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陈明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泰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偿还借款本金49859.56元及尚欠借款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自2020年3月21日起计算至给付之日止);二、吴善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吴善金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陈明虎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44元,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费5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294元,由陈明虎、吴善金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吴杭燕:

本院受理原告郭义成与被告吴杭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802民初37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吴杭燕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郭义成借款22000元。案件受理费350元,由吴杭燕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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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松溪元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溪支行与被告郭传敬、杨小红、福建松溪元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一日上午8时30分(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至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松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3日

张国海、林国锋、陈振意、王仁:

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八一七支行分别与你们之间的信用卡纠纷4案[(2021)榕仲受896、897、916、917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上述4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1月6日下午3:30起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分别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上述4案将于2022年1月17日作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裁决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

福州精磊装饰村料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罗顺兰等 2 人与你单位因工伤保险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榕仓劳人仲案字(2021)20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法定期限,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

福州探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郑丽芳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将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委种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庭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一层,电话:83441963。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

洪清镖(公民身份号码35900219780221205X):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新兰华(厦门)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洪清镖民间借贷纠纷案,案号为[2021]泉仲晋字411号。现本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附件、答辩通知书、仲裁指南、选定仲裁员函,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2021年12月11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2021年12月21日)内,答辩、举证、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当日,本会依据《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确定仲裁庭组成人员,请你方5日(2021年12月26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9日(2022年1月14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会晋江分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泉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0月12日股东决定,宁德市腾祥物流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663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6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859362858

联系人:杨雪云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东城水岸)2幢10层1002

宁德市腾祥物流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遗失声明

漳州尚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开户许可证一份,核准号:J3990002231702,账号:1361160104000079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漳州南昌路支行,现声明作废。

漳州尚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金鑫小吃店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4030001449,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金鑫小吃店

2021年10月13日

遗失声明

漳州山转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60210006777,现声明作废。

漳州山转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涵江区尊尚超市遗失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2018年11月12日核发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3030051796,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涵江区尊尚超市

2021年10月13日

遗失声明

华创寰宇(福州)传媒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0510003828,声明作废。

华创寰宇(福州)传媒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注销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漳州市芗城区倍多分华东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本培训学校即日起终止相关业务,办理注销手续,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为保护本培训学校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请债权人向本培训学校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吴益辉

联系电话:13959662497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华东路125号商贸广场14幢B1-B17号

漳州市芗城区倍多分华东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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