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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告 屏南县市场监督检查大队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将由屏南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承接。 联系人:余映,联系电话:13959339029 屏南县市场监督检查大队 2021年10月15日 遗失声明 北京天成兴顺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57129580XY,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本公司将依法申请补领营业执照正、副本。 北京天成兴顺商贸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遗失声明 华安县菊香饭店不慎遗失华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0月19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6290001307,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华安县菊香饭店 2021年10月15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优品文创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公章一枚,章文:泉州市优品文创贸易有限公司,编码:35058300095855,现声明作废。 泉州市优品文创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遗失声明 北京天成兴顺商贸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当,不慎遗失公章壹枚,现声明作废。 北京天成兴顺商贸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遗失声明 宁化瑞盈服饰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公章一枚(公章内书:宁化瑞盈服饰有限公司;公章编码:3504240009526)及法人朱美泉私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宁化瑞盈服饰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久恒箱包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公章一枚(公章内书:三明市久恒箱包有限公司;公章编码:3504240007035)及法人刘遵木私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久恒箱包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遗失声明 宁化县康盛箱包制造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公章一枚(公章内书:宁化县康盛箱包制造有限公司;公章编码:3504240003481)及法人罗维炳私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宁化县康盛箱包制造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德瑞服装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公章一枚(公章内书:三明市德瑞服装有限公司)及法人罗维炳私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德瑞服装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许瑞丽: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告许瑞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54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5日 吴平妹: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吴平妹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47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巷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5日 王艺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王艺平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38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5日 福建省明溪县远泰煤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郭立海诉你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21民初4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郭立海在2012年3月至2014年1月及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期间与福建省明溪县远泰煤业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二、驳回郭立海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10元,由福建省明溪县远泰煤业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5日 叶宝泉: 本院受理原告鄢红涛与被告叶宝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1民初90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诚信诉讼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流程公开告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诚信诉讼义务告知书、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叶宝泉向鄢红涛支付货款330600.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330600.5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1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的1.5倍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9月15日为14796.42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权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5日 黄书潮: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23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提起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5日 永安品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邓德法、杨密平: 本院受理原告永安市格力专卖店与被告永安品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邓德法、杨密平买卖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答辩状纸、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1、2立即支付原告尚欠的货款9817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3511.87元,共计111681.87元,并自2021年9月1日起,以本金98170元、按年利率3.85%的130%继续支付至货款付清时止的利息;2、判令被告3对被告1、2尚欠的货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8时4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5日 温绍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温绍福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31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温绍福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16,100.65元,利息1,684.17元,分期手续费879.12元,违约金3,139.8元,合计欠款21,803.74元。案件受理费345元,减半收取计172.5元,由温绍福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5日 陈宇: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81民初16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5日 张基锋、刘美英、郑其清、蔡小龙: 本院受理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县农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11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张基锋、刘美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偿还沙县农商行借款本金8万元、利息48240.57元(计至2021年3月20日),并支付从2021年3月2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个人自助循环贷款(万通宝)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复利;2.郑其清、蔡小龙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郑其清、蔡小龙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张基锋、刘美英追偿;3.案件受理费2865元、公告费600元,由张基锋、刘美英、郑其清、蔡小龙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5日 董建龙、童荣钦: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董建龙、童荣钦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11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董建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8513.04元、利息4942.44元、律师代理费1600元、违约金1529.86元(计至2020年12月22日止);并从2020年12月23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金融贷记卡领用合约及章程》约定的利率支付相应的利息及违约金,但利息及违约金之和不得超出24%;童荣钦对董建龙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5日 胡振纬、吴桂香: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1)闽0427民初1593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解除双方借款合同,胡振纬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9800元、相应利息及律师费1600元,吴桂香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1321元,由胡振纬、吴桂香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15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1年10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福建闽古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30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280543333 联系人:吴鸿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95号三层 福建闽古文化旅游开发 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福州胡顺恒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张玲玲诉你单位有关劳动报酬、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472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12月24日上午10时3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 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2年10月15日 福州胡顺恒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蒋清来诉你单位有关劳动报酬、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争议仲裁案件,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台劳人仲案字[2021]469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1年12月24日上午9时00分)。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委(福州市台江区安南路18号群升商务中心三楼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仲裁科办公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委将依法审理。 福州市台江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2年10月15日 福州满亿装修设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潘必清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将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庭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一层,电话:83441963。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2年10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建火齐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福建火齐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编码:3501320019885,现声明作废。 福建火齐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和庄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南平市建阳区和庄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公章编码:3507840015822;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和庄汽车 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遗失声明 本人:薛林平,是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经营户,现遗失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给予的守约保证金壹万元(凭证/单据)原件,票面金额壹万元整元人民币。此票据现作废处理,不再作为退款依据,特此公告声明。 声明人:薛林平 2021年10月15日 遗失声明 古田县菌农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0月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9220003961,现声明作废。 古田县菌农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2021年10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州闽美达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财务专用章一枚、私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州闽美达贸易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州阿波罗塑胶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05年5月1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公章一枚,注册号:3501004006778,声明作废。 福州阿波罗塑胶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遗失声明 福州软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号:3501310045900,现声明作废。 福州软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涵江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不慎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各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35030351249602XR,声明作废。 莆田市涵江区个体私营 企业协会 2021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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