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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17:34:27

福建法治报2021年11月9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遗失声明

福建新永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福清香溪店因不慎遗失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福州市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号为:闽榕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0079号,特此声明。

福建新永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福清香溪店

2021年11月9日

遗失声明

松溪县尾凤农副产品经营部不慎遗失松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2年12月17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24MA30926R6E),现声明作废。

松溪县尾凤农副产品经营部

2021年11月9日版

公 告

陈晓彬、余信明、福建大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邱治理诉陈晓彬、余信明、福建大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9日

郑坤明、叶贵妹:

本院受理原告颜智福与被告郑坤明、被告叶贵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02民初37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9日

蔡亚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支行与被告蔡亚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02民初60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巷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9日

吴光荣:

本院受理原告林得雄与被告吴光荣、张华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你方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1、判令被告吴光荣立即给付代偿款45297.5元,利息自2021年4月16日起以45297.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判令被告张华朝对前项款项被告吴光荣不能履行的部分向原告承担二分之一的给付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9日

曾锦聚: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环宇运输有限公司联运分公司与被告曾锦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张永鉴与被告曾锦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余建灯与被告曾锦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02民初1628号、(2021)闽0402民初1630号、(2021)闽0403民初1175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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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佳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诉被告福建新佳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闽0427民初2513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原告诉讼请求为:1.要求被告立即返还原告保证金(押金)5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9日

黄富义、上饶市九狮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凌志平与你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因你下落不明,拒不提供送达地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27民初212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凌志平的诉讼请求:二被告赔偿车辆修理费2200元;承担诉讼费及公告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未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9日

胡永青:

本院受理(2021)闽0403民初2584号原告汇成汇通(福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胡永青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上述的诉讼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2年2月18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9日

蔡荣生:

本院受理原告刘传新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含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22年2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汀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9日

张雄杰:

本院受理原告王鹏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2516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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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莲:

本院受理原告管宗栓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81民初2894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9日

朱阿福:

本院受理原告永安市西洋镇蚌口村民委员会与被告朱阿福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2021)闽0481民初1776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应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的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9日

福建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高美辉、吕源超与被告福建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17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居民光伏电站开发业务及运维项目合作协议》;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退还原告订金50000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损失5579.9元(截至2021年4月22日),并以50000元欠款为本金,按LPR(现为年利率3.85%)的标准,继续向原告计付利息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9日

郑雪青: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郑雪青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481民初34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郑雪青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12,628.15元、利息1,043.52元、分期手续费1,348.25元、违约金2,655.01元,合计17,674.93元。案件受理费242元,减半收取计121元,由郑雪青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9日

福州百顺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孙扬与被申请人福州百顺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纠纷案[(2021)榕仲受1025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于2022年2月17日上午9:30在本会第三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

王秀梅、吴雨婷: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清市祥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与被申请人王秀梅、吴雨婷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案[(2021)榕仲受947号、951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上述2案将于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组成仲裁庭,分别于2022年2月18日上午9:30、10:00在本会第二仲裁室开庭审理。请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品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35040310000456,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品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惠众农贸市场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霞浦县惠众农贸市场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霞浦县惠众农贸市场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仓山区方涛建材店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仓山区方涛建材店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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